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是2021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規定了建設單位開展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一般要求、驗收準備工作、驗收主體工作、驗收審查工作、信息公開及備案存檔的技術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
  • 外文名: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ompleted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for check and accept
  • 標準號:DB36/T 1290-2020
  • 發布日期:2020-09-09
  • 實施日期:2021-03-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P 66
  • 國際標準分類號:93.080.31
  • 技術歸口: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7年9月,起江西省交通科學研究院收集了中國國內及江西省公路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相關資料,並對公路建設單位、交通主管部門、環保主管部門及環保諮詢機構等進行了調研。
2018年5月,江西省交通科學研究院與江西交通諮詢有限公司、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寧都至安遠建設項目辦公室組建了標準起草工作組。
2018年5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召開了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了地方標準起草工作要求,就標準的基本框架及內容進行了充分討論,對工作組成員分工、工作進度及時限要求作了具體安排。
2018年6月,形成了該標準的初稿,向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立項。該標準是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2018年第四批立項的地方標準項目。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提出並歸口。
2018年6月—2019年6月,在進一步調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該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9月9日,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1日,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交通諮詢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科學研究院、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聯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黃文紅、文旭卿、龍聖勇、段宏濤、李曉寶、敖志凡、劉軍、趙紅、周浩宇、劉安、張吉祥、朱文、楊永平、夏聰聰、董煥煥、廖祖文、周娟、任天成、彭成輝。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一般要求
2
5 驗收準備工作
3
6 驗收主體工作
4
7 驗收審查工作
4
8 信息公開及備案
5
9 存檔
6
附錄A (資料性附錄)驗收調查報告綱要示範文本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規定了建設單位開展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一般要求、驗收準備工作、驗收主體工作、驗收審查工作、信息公開及備案存檔的技術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引用檔案

GB 3095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HJ/T 90 聲屏障聲學設計和測量規範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範
HJ 91.1 污水監測技術規範
HJ 194 環境空氣品質手工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4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生態影響類
HJ 552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公路
DB36/T 1122.2 高速公路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第2部分:運營期環境質量監測
環辦[2015]52號—關於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
國環規環評[2017]4號—關於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為使標準能更好地發揮技術指導作用,規範江西省公路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議如下:
  1. 該標準發布後,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下文對所有新建、改擴建高速公路甚至其他等級公路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都應參考該標準開展。
  2. 做好該標準的宣貫和技術培訓,使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設、管理、監督等有關單位掌握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示範推廣,讓該標準在高速公路的建設過程中得到具體套用,不斷提高高速公路的建設水平。
  3. 對該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發現標準執行中的問題,不斷修改完善,提升標準編制水平,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DB36/T 1290-2020)的制定,為公路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組織、程式、內容、質量等方面提供具體詳細指導性標準,使其能夠獨立或者在相關諮詢機構支持下,順利完成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同時促進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環保資金得到合理的利用,減少浪費。該標準的編制細化落實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生態環境部、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於自主開展環境保護驗收的程式和標準的要求,可指導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提高其環境保護工作質量、最佳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程式,使環境保護相關費用得到有效的利用,節約建設項目成本。
該標準的實施,可以科學規範江西省內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工作,有利於指導公路項目建設單位開展自主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為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降低高速公路對環境的影響,減少或避免社會公眾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負面評價,有效降低高速公路環保方面的建設及運營成本,為後期環境治理減少大量財力投入。該標準的貫徹實施,可以產生巨大的社會和生態效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