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議斷坡碑現存鞏義市核桃園鄉平定寺中。碑高98厘米,寬48厘米,厚10厘米
現存鞏義市核桃園鄉平定寺中。碑高98厘米,寬48厘米,厚10厘米,正書正文1O行,行30字,題目刻在碑額,上寫“公議斷坡碑”,下刻正文,第一行未抵格。清鹹豐五年(公元1855年)立。
文中首先提到護林的重要性,繼而談到“草木之植,皆緣人為盛衰。”因此要求大家保護森林,不要搞人為破壞,接著又追述過去這裡曾是“林麓苦蔚”,現在卻“與音異焉”。樹被人砍光了,長此下去,林水無復生理,就要瀕於毀滅。為此,大家商討訂立罰規,以保護林木的再生和繁茂。文章雖短而語言懇切,現在讀起來,猶覺親切感人。該碑不僅具有歷史價值,而且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