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相背

公私相背戰國韓非用語。《韓非子·五螽》:古者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倉頡固以知之矣。”“公”即“人主之公利(公義)”,“私”即“人臣之私義”、匹夫之“私便”。從人“皆挾自為心”立論,認為君臣“利異”因而“君臣異心”,公私相背。指出:“私行立而公利滅矣”,而“私義行則亂,公義行則治”(《韓非子·飾邪》),進而主張“去私心,行公義”,以維護君主的專利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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