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社會公共安全產品行業綜合信息服務網(簡稱“公安部行業網”)是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廣指定網站,由公安部主管,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承辦的綜合性行業信息服務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部社會公共安全產品行業綜合信息服務網
- 外文名: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service of public security product industry .MPS
- 主管單位:公安部
- 主辦單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 指導單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裝備財務局
行業網概況,服務對象,服務內容,行業網網員,網員申請條件,網員申請程式,網員的權利和義務,新產品展示基地建設,展示基地申辦資格,展示基地申辦流程,相關規定,
行業網概況
行業網以推動公安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普及套用、增進行業科技信息溝通交流、推進行業發展為宗旨,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在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裝備財務局等上級單位指導下,行業網廣泛收集整理和研究分析社會公共安全產品行業(以下簡稱行業,包括警用裝備、安全防範、交通管理、刑事技術、消防管理、信息安全、警用通信等)的各種新技術新產品信息,並以網際網路為平台,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為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行業企事業單位提供綜合性信息服務。
服務對象
公安部主管部門、地方公安系統和服務於公安業務的企事業單位。
服務內容
(一)整理髮布行業管理政策、行業發展動態、公安科技成果與標準制修訂、行業產品質量檢測與認證、行業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與推廣、典型網員單位及其產品介紹等信息;
(二)接受網員單位委託,組織舉辦行業新產品新技術信息發布會、成果與產品推介會、新技術研討會、公安科技成果評價會、技術業務培訓班,為網員單位製作視頻宣傳材料等;
(三)提供公安科技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包括公安科技查新、行業技術信息檢索、專利套用分析研究、國內外最新技術與產品信息跟蹤等服務;
(四)提供公安標準化信息服務,包括公安標準化信息諮詢、現行標準文本查詢、標準編制技術培訓、聯合網員申報公安標準項目並制定相關標準等;
(五)按照相關規定提供公安科技管理信息諮詢服務,包括各類公安部部級科研立項、項目驗收、成果登記、科技獎勵、成果推廣套用、技術專家推薦等信息;
(六)基於網員單位申請,按照相關規定和行業發展布局,篩選並確定行業網新技術新產品展示基地並辦理相關手續;
(七)適時組織開展公安技術與裝備需求專項對接活動,在公安業務需求部門與行業企事業單位之間搭建起直接信息溝通與交流平台,減少中間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八)承辦主辦和上級單位交辦或網員單位申請的其他事項。
行業網網員
行業網的網員分為企事業單位性網員和行政性公安單位網員兩種。根據實際條件和單位意願並經行業網審查確定,網員單位資質認定分為三個級別:普通網員、理事網員和常務理事網員。其中,成為普通網員兩年以上的,可申請理事網員;五年以上的,可申請常務理事網員。
網員申請條件
凡承認行業網章程並有入網意願且從事行業性產品研發、生產、經營、銷售以及工程建設、信息服務的公安單位或行業企事業單位等,均可申請加入行業網。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的從事行業性產品研發、生產、經營、銷售以及工程建設、信息服務等工作內容的企事業單位,且生產、銷售的產品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並經國家法定檢測機構合格;
(二)具有社團法人資格並從事行業性業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如行業性的協會、學會、研究會等;
(三)各級公安機關中從事科技管理、裝備管理、行業管理以及技術研發與保障等部門。
網員申請程式
(一)提交入網申請及單位相關材料;
(二)經審查合格,簽訂入網協定書,交納網員費;
(三)頒發行業網網員證,進行網上公示。
網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入網後,網員即可獲得相應的線上基本服務和線下增值服務以及相關信息的知情權、監督權等。
(二)網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網規定,自覺維護行業網的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並按規定交納網員費、提供相關業務資料等。
(三)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業網管理規定的網員,行業網將視不同情況給予其警告、取消網員資格等處罰。
(四)行業網將適時公示被取消網員資格的單位名單,其原享有的網員權利亦自動終止。
新產品展示基地建設
按照相關規定、行業發展趨勢和區域布局情況,充分發揮自身信息資源優勢,推動展示基地的建設與發展,在認真篩選並審核確定新產品展示基地的基礎上,帶動區域性的行業發展。
展示基地申辦資格
網員單位滿足以下條件的,可申請承辦行業網新產品展示基地:
(一)以經營行業性產品銷售業務為主的常務理事網員;
(二)長期從事行業性業務並為當地公安機關提供過業務服務,同時具有良好的信譽、較強的業務輻射能力;
(三)單位法人或主要負責人原則上應是共產黨員或有過從警(軍)經歷,且擁有良好公安信息資源和渠道;
(四)單位應位於中等及以上經濟發達城市,同時具備200平方米以上的新產品新技術展示場所。
展示基地申辦流程
(一)申請單位向行業網提交新產品展示基地申請書和單位的相關資料;
(二)行業網對申請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後,符合的還應派員到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實際情況考察;
(三)經審查並獲得行業網審批後,申請單位應填寫承諾書雙方簽訂展示基地合作協定
(四)申請單位向行業網繳納展示基地建設管理費10萬元/3年,並應在3年期滿前及時辦理續費手續。逾期不辦理續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承辦資質;
(五)行業網向展示基地的承辦單位頒發《公安部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產品綜合信息服務網新產品展示基地》牌匾,並在行業網上適時給予公示。
相關規定
展示基地的承辦單位因違法違規被撤銷常務理事網員單位資格的,其展示基地資質亦同時被撤銷,行業網將及時公示相關信息,原承辦單位也不得再以展示基地名義開展任何業務活動,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