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印發《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89.09.01由公安部, 建設部, 國家計委, 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部、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印發《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9年09月01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1月01日
頒布單位,目錄,印發信息,
頒布單位
公安部, 建設部, 國家計委, 財政部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城市總體布局的消防安全要求
第三章 消防站
第四章 消防給水
第五章 消防車通道
第六章 火災報警與消防通訊指揮
第七章 建設和維護資金
第八章 附則
印發信息
根據《國務院批轉赴山西省檢查組關於太原市古交區礬石溝煤礦引採煤機組被燒毀的情況和處理意見報告的通知》(國發〔1986〕61號檔案)精神,我們制定了《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