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中,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成效甚微。通過發掘和利用社會工程學原理的精髓,將其套用到公安管理、辦案、維穩等實踐中,並初步探索出一套實用技戰法,稱之為公安社會工程學簡稱公安社工學,(英文Police social engineering,縮寫PSE),廣義上是指巨觀把握各警種的整體合力,運用一切可用資源,尋找快速有效的方法加強公安各項工作的長效運作,保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狹義上是指關於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公開或者秘密的方法,依賴計算機網路和通信技術,融合長期積累的辦案經驗,通過蒐集、審查、核實、運用各種類型的線索和證據,以查明案情、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專門活動。長期以來,公安民警在偵查中一直或多或少地運用著社會工程學的原理。在社會進入信息化時代後,公安工作面臨許多機遇與挑戰,汲取社會工程學精華,並將其加以改造、提煉和完善然後套用於公安工作,形成公安社工學自身理論體系及其技戰法,是適應公安工作發展的必然產物,具有極大的發展潛力。
基本介紹
戰略,全國戰略,全球戰略,指導思想,成效,發展,文獻,摘文背景,原文內容,
戰略
全國戰略
公安社工學在發展過程中,遇到過諸多的挫折,摸爬滾打中公安社工學團隊總結出了立體戰略、人才戰略、夢想戰略、真心戰略等四大戰略,並作為推動全國戰略核心馬達。“四架馬車”齊頭並進,為實現公安夢、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Ⅰ】立體戰略指的是公安社工學在推廣過程中,為首先實現全國戰略,對於立體戰略的定位、思考、分析放在重中之重的首要位置,是統領全局的核心。
【Ⅱ】人才戰略指的是公安社工學為實現全國戰略目標,把人才作為一種戰略資源,對人才吸引、合作作出的重大的、巨觀的、全局性構想與安排。
【Ⅲ】夢想戰略指的是公安社工學將夢想作為全面推廣全國戰略的種子,公安社工學的夢想就是改變世界,推動警務改革,尋求高效的警務機制,保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為人民服務。
【Ⅳ】真心戰略是公安社工學的特色戰略,把每一次推進都落到實處,不搞花架子,通過對老百姓、同事、領導的真心,不斷解決公安實際工作的短板,實現全國推廣戰略。
全球戰略
公安社工學全球戰略是與全國戰略同等高度的舉措,與全國戰略一樣,以構建平安中國、平安全球智慧防衛體系為目的,高效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打防結合一直是公安機關的兩大法寶,將公安工作真正做到為國家、人民保駕護航上。
指導思想
兵者,國之大事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謂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
軍隊和(公安)保衛部門是政權的主要的兩個支柱,你們是國家安危,(公安)繫於一半。國家安危你們擔負了一半的責任,軍隊是備而不用的,你們是天天要用的,要擔負起保衛國家、保障人民利益的責任。——周恩來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它凝聚了幾代中國人的夙願,體現了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期盼,每個人的前途命運都與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緊密相連。——習近平
成效
公安工作中一直不知不覺、或多或少地運用著社會工程學的原理。當今,公安工作面臨著機遇與挑戰,吸取社會工程學精華,並將其加以改造、提煉和完善後套用於公安工作,形成公安社工學自身理論體系及技戰法,是適應公安工作發展的必然產物,具有極大的發展潛力。
發展
公安社工學提出於2012年第3期《湖北警官學院學報》,將首次發表獻給了母校期刊。在提出過程中,不斷深入公安工作,了解國內外警務機制及破案方向研究,隨後發表多篇公安社工學文獻,公安社工學得到2011年公安課題研究支持,2012年獲湖北首屆網偵峰會優秀獎,2013年獲首屆警察研究成果三等獎,2014年被《警察技術》第2期期刊評為推薦文章,同年全國論劍峰會榮獲佳評,在公安工作中得到推廣套用。
文獻
摘文背景
“公安社工學”中文百科將余星辰發表至公安部的一篇關於現代警察隊伍建設的文獻《從公安社工學人力研究淺談如何建設“金牌”公安隊伍》選為範文,該文被多地公安機關紛紛轉載,目前該貼合實際的成功經驗在警察隊伍建設中廣受好評。
原文內容
《從公安社工學人力研究淺談如何建設“金牌”公安隊伍》
面對當今複雜的國內外不容樂觀的安全形勢,公安社工學研究組在人力研究中,不得不提出的是,人作為個體是整個體系內最薄弱環節的鐵律,加強隊伍建設在公安事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只有隊伍凝聚力強了,才能更有效的維護社會穩定。《孫子兵法·計篇》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精闢的闡述了戰鬥的勝利與否的關鍵因素就是隊伍建設。“木桶原理”講的是一隻木桶盛水的多少,並不取決於桶壁上最高的那塊木塊,而恰恰取決於桶壁上最短的那塊的道理,啟示我們,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在公安隊伍里,決定這支隊伍戰鬥力強弱的不是那個能力最強、表現最好的人,而恰恰是那個能力最弱、表現最差的落後者。人民監督所放大的永遠是警察短板,正能量的宣傳只能作為一種方式,隊伍出問題影響整個公安隊伍形象,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而公安事業的基礎就是隊伍建設。因為,最短的木板在對最長的木板起著限制和制約作用,決定了這個團隊的戰鬥力,影響了這個團隊的綜合實力。也就是說,要想方設法讓短板子達到長板子的高度或者讓所有的板子維持“足夠高”的相等高度,並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與手段,將其進行彌補,才能完全發揮合力作用,充分完善公安隊伍建設的目的。
一、公安隊伍建設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近日,公安社工學研究組針對人力研究隨機抽取了約十個省、市、縣的公安民警進行交流,深入的了解了每個地方的公安隊伍建設情況,現對各地普遍存在的公安隊伍建設現狀總結如下:
(一)隊伍建設中沒有完善的從優待警機制。近年來,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在強調從嚴治警的同時,也採取了許多措施來落實從優待警。但是,從隊伍管理實踐上看,從優待警還存在一些誤區。作為公安隊伍管理的主體,各級領導者必須明確意識到,從優待警不僅僅是在一般意義上體現對民警的關心和愛護,而是應作為隊伍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從優待警,達到激勵民警,提高隊伍戰鬥力的目的。一是模糊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的關係。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是站在同一高度上的、對等的兩個方面,寬嚴相濟才能保障隊伍管理取得良好成效。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在隊伍管理中所持的普遍觀點是“從嚴為主、從優為輔”。在一崗雙責制的壓力下,為防止隊伍出問題,往往採取高壓式的管理,雖然把隊伍管住了,但也把隊伍管死了。在這種情形下,從優待警只能停留在表面,接觸不到民警真實的想法,也就不能充分、有效地調動民警的工作積極性。與此相反,也有部分基層領導以愛護民警為名,放鬆管理,認為只要不出大的問題就行了。這種失之於寬的作法也是對從優待警的一種曲解。二是片面理解從優待警。受傳統管理思維的影響,我們對從優待警的重視和研究力度還很不夠,往往把它局限於民警的物質需求,解決民警的實際困難,免除後顧之憂。因此,當公安機關靠自身的能力無法滿足民警的需求時,如何落實從優待警就顯得束手無策了。如當前比較突出的是民警的配偶和子女的就業問題,民警對由單位和組織出面解決這一問題的期望很高,這不僅與當前國家倡導的就業觀念相左,就實際而言也是公安機關自身無法解決的。三是有關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導向上存在誤差。長期以來,由於職業的特殊性和正面教育的需要,我們一貫大力弘揚警察的犧牲奉獻精神,“輕傷不下火線”、“帶病堅持工作”、“積勞成疾累倒在工作崗位上”等字眼常常見渚於宣傳報導中。這無形中倡導了一種只顧工作不顧身體的指導思想和行為風尚,並常常有意無意地把它和民警的思想覺悟夠不夠高,奉獻精神夠不夠強相聯繫。與長期超負荷的工作相對應的,是民警的身體健康狀況每況愈下。從近幾年民警身體狀況的檢查可以看出,患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疾病的占相當大的比例,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從優待警還遠遠落後於現實的需要。
(二)隊伍建設中仍然存在諸多“短板”。眾所周知,公安隊伍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很大,為了充分發揮公安隊伍的作用,我們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勢在必行。在過去的幾年裡,公安部門以前那種消極出勤、怠工的狀況已經有所好轉,公安民警的思想覺悟和整體素質不斷提高,能夠在任務艱巨的情況下,艱苦奮戰,不怕犧牲,盡全力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從而更好的推動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和現代化建設不斷前進。可是,在新時代公安隊伍的建設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部分民警思想覺悟低,素質低下,責任心不強。在公安隊伍中,公安人員社會競爭意識不強,沒有事業上進心,更加看重物質方面的獎勵,忽視精神鼓舞。在基層的公安隊伍中,沒有一個良好的自主學習的氛圍。很多公安人員把平時的壞習慣帶到工作中去,如辦案不做筆錄,或者筆錄內容不全,受賄等惡劣行為在民眾中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很多公安人員對於社會治安和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沒有強烈的責任感,為人民服務的意識不強,這些嚴重製約了公安隊伍建設,不利於發揮公安隊伍在社會中應有的作用。二是部分公安領導人員只注重工作業績忽視隊伍力量的建設問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沒有認真落實,一些公安機關考慮問題不全面,缺乏用長遠的觀點看待公安隊伍建設,只是應付上級,沒有切實做好隊伍建設工作,對一些犯錯誤的公安人員一味包庇,更加敗壞隊伍風氣。還有一部分民警上班不及時,利用上班時間解決私事,思想政治覺悟低,對工作缺乏耐心和責任心,沒有為人民辦實事,民眾基礎薄弱。三是公安部門缺乏健全的管理監督體系和績效評估體系,不能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公安隊伍的現代化建設和正規化建設遠遠落後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公安部門的用人制度不完善。對人才的考核和評估缺乏科學性。更多是的依靠人際關係,這不利於公安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提高。公安機構設定混亂,沒有從當地的具體實際出發。機構多而基層力量薄弱。公安部門的激勵機制不健全,不利於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競爭意識。
(三)部分民警心理存在亞健康。在當今社會越來越激烈的競爭下,過去並不常見的抑鬱症、自殺事件上演,例如前不久的某地便衣民警跳樓身亡等,都是個人心理壓力過大、心理素質較差、心理調節不夠的反映,同時,也暴露出了對民警心理素質培養的忽視。警察是一項高強度、高風險的職業,各項公安保衛工作任務重、節奏快、要求高,民警更容易出現心理問題。這些心理問題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調節和及時化解,不僅會給民警自身及家庭帶來不幸,而且將嚴重影響公安機關的形象與聲譽。一是不少同志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認識偏差。對於思想政治工作,有的單位領導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掛在嘴邊,只會應付做表面文章,很少專題研究;有的把業務工作置換了思想政治工作,認為只要業務工作上去了,思想政治工作也差不了;有的認為只要有了強化的制度,就能管好人,以獎懲來取代思想政治工作等等。同時,在一些基層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往往強調原則性、嚴肅性,不結合單位實際,不論是任何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不論有無問題都存在程式化,要求民警“學習、查擺、制析、整改”。民警疲於應付,記筆記寫心得體會普遍是抄報紙、網上下載,湊數量、忽質量,應付了事。教育的目的和效果都敷於形式,屬於表面文章。二是民警的價值取向、權益保障得不到實現。首先,基本的物質需求已不再是民警的最大需要,“自我實現”和“受到尊重”等高層次需要逐漸成為廣大民警工作和生活的目標取向。其次,提高職級待遇成為民警政治上的最大期盼。民警對自己的政治待遇很為看重,晉職、晉銜、晉級對於民警工作積極性均有較大影響。政治待遇很難得到解決,尤其是一批能力較強得不到重用年輕同志及從警兢兢業業多年的老同志,辛辛苦苦工作,至今未得到合適崗位,解決合適職稱,失落感尤為強烈,工作積極性明顯衰退。三是職業榮譽感弱化成為民警認同的普遍現象。面對複雜的治安形勢,公安機關處於唱獨角戲的尷尬地位,只要一提到治安,普遍認為那是公安機關的事。一旦治安形勢不好,人們第一個反應就會想到公安機關沒有盡力,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就會把“板子”打到公安機關頭上,民眾的非議和譴責,就會撲面而來。這種現象背後所顯現出來的是警察職業榮譽感下降,讓民警困惑和迷茫,無形中削弱了民警對警察這一職業的榮譽感和自豪感。四是各級各類考核、考評繁多,多頭考核、重複考核、交叉考核問題突出。近年來,上級公安機關對基層執法程式要求越來越高、考核越來越嚴,但與之配套的管理體系不健全,執法變數大。另外民警在調查取證、詢問、執行公務等工作中。往往因對象的誤解、擔心、對抗而事倍功半、半途而廢、吃力不討好。這些都讓一些基層民警感覺處處是高壓線,一不小心就會觸電,遇到棘手問題往往束手束腳、能躲則躲。這些壓力的存在,使得民警承受的精神壓力越來越大。思想負擔日漸增多,給思想政治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挑戰。
(四)部分民警辦案不公、貪腐等現象仍然存在。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發展,公安機關陳年冤假錯案、民警貪腐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等個別現象被媒體、網際網路炒的沸沸揚揚。當前,公安機關中仍有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法制觀念淡薄,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等傳統的習慣心理時而作祟,導致工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在少數一線執法民警中“吃、拿、卡、要”現象仍然存在,執法行為“冷、硬、橫、推”,不作為、亂作為的事情時有發生,人情案、關係案、越權辦案等現象屢禁不止,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聲譽,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一是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基本原則堅持不到位。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是黨和人民對公安隊伍的基本要求。按照憲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權力是公共權力,是人民的權力。從法理上說,我們權力的屬性是公權、民權,而非私權、部門權力。如果我們背離了立警為公,甚至把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化為個人、部門的權力,這就顛倒了警察權力的源泉和屬性,人民就會以其特有的方式收回權力。因此,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堅持立警為公,這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二是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的缺失。目前,最能體現警察職業的核心價值和警察的人格特質的是忠誠品質。胡錦濤同志曾在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期間接見公安代表時作了重要講話,談到隊伍建設時說:“警察要把忠誠當作警魂”。“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充分體現了警察是一個奉獻的群體,是一個犧牲的群體,警察職業必然要有崇高的精神作支柱,甚至要在某種情況下犧牲個人的物質利益以維護集體利益。然而,警察對職業的忠誠度受到生存環境、社會地位、認知水平、價值取向、成就動機等諸多因素影響,往往呈現出周期性的波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價值觀念多元化,社會需求多樣化對警察的心理衝擊相當大。少數民警不滿足於現狀,冒著違法犯罪的風險到反社會的群體中體驗畸形的自我尊嚴,亂用權力,同流合污,背離了警察職業的基本準則。三是人民警察的付出與其報酬不相匹配。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公安民警工作的繁重性,有句俗話說“有困難找警察”,這樣民警的工作強度就大大加大,經常加班加點。而加班補助與加班時間則不成正比,工資待遇也得不到相應的增長和改善,形成了付出與回報的巨大反差,造成民警思想波動很大,導致民警心理不平衡,最終出現某些民警“出軌”、“撈外快”等現象。
二、公安隊伍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通過多方調研,力求用“短、平、快”的方式解決公安隊伍建設中“沒有完善的從優待警機制”、“隊伍建設中仍然存在諸多‘短板’”、“部分民警心理存在亞健康”、“部分民警辦案不公、貪腐等現象”四大公安隊伍建設中的現狀問題,提出幾點對策及建議:
(一)重視從優待警真正內涵。公安事業作為黨的事業重要組成部分,同樣需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公安民警作為特殊的勞動者,更需要得到方方面面的理解、尊重、關懷和支持。否則,公安民警潛在的積極性、創造性就得不到最大限度的調動和發揮,公安機關也就無法更好地完成黨和人民交賦的神聖職責和使命。因此,我們一定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從優待警的重大意義,要結合新時期公安工作的形勢、要求,對這項工作的內涵和本質進行再認識、再深化,使其真正發揮凝聚警心、激勵鬥志和提高隊伍整體戰鬥力的作用。一是從優待警的側重點應體現以情待警。從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中可以看到,需求是一個動態的、逐步遞進的概念,是隨著社會發展、進步而不斷變化的範疇。在物質條件不充分時,物質利益需求往往占主導地位,而在物質條件改善後,滿足精神需求又成為主要的激勵方法。當一種需求被滿足後,它就不再有激勵作用,這時就會有一種新的需求取而代之。滿足較低層次需求較為容易且途徑比較單一,滿足較高層次需求較為艱難且途徑比較複雜。需求層次是因人因時而異的,有的時候會出現逆向遞進的情況(如個人、家庭遭遇天災人禍或突如其來困難時)。所以,我們在貫徹從優待警方針時,應根據不同的時期,或同一時期不同的對象,或同一對象不同階段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在當前綜合國力大大增強,公安機關物質條件已有較大改善,民警收入提高且穩定的情況下,如何做好從優待警?實踐告訴我們,物質條件好,民警收入高,可以起到穩定人心,提高戰鬥力的作用,但不能決定民警戰鬥力和公安總體成績的好壞。從優待警則應以滿足民警的精神需求為主,物質需求為次,即針對民警日益增長的情感、事業需求,採取以情為主,輔之以利,情在先,利在其中的做法,也就是重在體現以情待警。二是堅持從優待警,強化人本意識。警察是一種職業。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中的一些領導對“ 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認識,由此產生了“ 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 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願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就會導致民警的厭倦情緒。有的民警說:工作壓力大,受苦受累我們都能克服,但是要給我們相應的待遇和合理性政策,不能讓我們身體付出、精神付出,在經濟上還要付出,太不公平。所以,應樹立以人為本思想,從優待警。要努力改善民警的生活待遇,對民警要做到在政治上關心、在人格上尊重、在精神上鼓勵、在工作上愛護、在生活上體恤,為廣大民警創造一個做好工作的良好氛圍。要落實年休假制度,確保民警得到一定的休息時間;要建立民警定期體檢制度,確保民警每年體檢一次;設立民警互助基金,當個別民警遇到個人無力承受的意外時,由基金會幫助解決;完善民警受到意外傷害或重大疾病的社會保險機制;要關心民警的生活環境,千方百計地為民警解除後顧之憂,努力解決民警的住房和家屬、子女等生活方面的問題。三是完善從優待警機制真正從體制上落實從優待譬。要積極探索和改革現有的管理體制,努力完善從優待警機制意義深遠。基層公安機關在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或上級公安機關多個部門對基層一個部門少量警力等等,領導部門的各種隊伍教育活動和工作任務交叉重疊,過濫過多,使基層公安民警疲於應付,執行效果差,工作又缺乏主動權。擴充基層警力,多部門有機整合,合理高效安排工作,完善從優待警機制,對促進和保證各項公安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別是對消除公安民警思想障礙,更好地保障從優待警措施的落實,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重視民警的心理健康。公安民警具有國家公務員和人民警察雙重身份,要接受行政機關和公安機關準軍事化雙重管理體制的管理,履行著國家刑事司法和管理服務社會的雙重職能。公安工作的緊張性、複雜性、突然性、時效性和對抗性,經常使基層民警處於壓力與焦慮的環境中;生活作息無序,時常使他們身心交瘁。基層民警所承受的壓力要遠高於其他職業的人員,其心理壓力超負荷早就是不爭的事實。一是規範目標考核,豐富思想政治工作內涵。應先從組織層面人手,切實增強對民警的關愛。在主客觀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為完成某項任務,被落實責任的人數量越少,責任越容易真正落實,責任人付出的力量也越大。因此,要調動民警的積極性、充分挖掘民警的潛能,首先必須科學合理地定崗、定人、定責。同時,考核的科學和規範有利於提高民警應對壓力的能力。民警不僅關心自己的工作努力所得到的絕對報酬,而且會對自己的“付出與所得”和他人的 “付出與所得”進行比較,如果發現自己與他人相比不平衡,就會產生強烈的不平感,這不僅會使民警士氣低落、工作消極,還會造成離心傾向,阻礙民警歸屬感的形成,造成人際關係的惡化,增加隊伍的不定因素。要帶著對民警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切實做到尊重民警、理解民警、關心民警。尊重、理解、關心的重要方面就是要依靠廣大民警,把民警當主人,通過民警自我管理來激發民警主人翁意識。二是民警自身要找準自身定位,保持良好心態面對非議,坦然面對得失。心態決定命運。良好的心理素質養成,有賴於以良好的心態積極主動開展工作。一要有自信。工作中總會有一些關口、難題、挫折、打擊,因此,一定要有自信心。試想,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如果自己自信心都不足,怎么可能取得證據呢?單位給你分配的工作指標,如果不相信自己能完成,怎么會有動力去做呢?信心的強弱直接關係到最後的成敗,因此,要學會善於化壓力為動力,變失望為希望。二要有誠心。與人交往,以誠相待。對民眾要誠,不要冷硬橫,不然不僅給自己造成心理緊張,還會影響其他民警在民眾中的形象;對同事要誠,在與同事相處中,要學會換位思考,要多看他們的長處,多想他們的難處;對領導要誠,既不在領導面前說三道四、詆毀他人,也不在同事中背後議論領導。三要有感恩之心。對待生活只有懂得感恩,才會真正懂得尊重;領會責任,內心才會多一份和諧和溫暖,少一份自私和貪婪。三是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完善警察的選拔任用制度。人事的不公正是引發民警心理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每個民警都希望求得事業上的發展,有相當一部分民警更是把事業當作人生的第一追求,一旦出現人事上的不公正,心理就容易失衡進而產生危機。因此,我們要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完善警察的選拔任用制度。人事公正的目標和要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機會公正。其最基本的表現就是機會均等,確保具有相同資格條件的人,具有均等的參與人事中各種資源及利益競爭和分配的機會,以保證起點的公正。第二,過程公正。在幹部選拔任用的過程中,無論是進退去留還是升降調轉,都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制度和辦法進行實施和監督,包括競爭規則的公正和實施規則的公正。第三、結果公正。人事制度、人事工作最本質的目標就是培養選拔適合職位要求的人才。這既是崗位的要求,也是人們的期盼。在警隊的建設與管理中,目前大多數部引入並推廣績效考核。實踐證明,績效考核的實行,在引導集體和民警個人完成工作任務、促進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導向作用。但也有不少公安機關由於對績效考核的認識存在偏差、考核指標的設定及考核方法不夠科學等因素。影響和制約了績效考核作用的更好發揮。其中尤為突出的是對考核結果的使用。績效考核的目的在於引導集體和民警個人積極完成工作任務、促進隊伍建設。因此,我們必須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金髮放、崗位聘用調配、職務升遷等人力資源管理措施的重要依據,成為引導民警行為的“風向標”。但從一些基層警隊的管理來看,對民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的反饋不夠及時,有的以網上公布的形式代替反饋,缺乏相互間溝通,致使民警看不到自身不足,無從修正自己的行為,起不到促進提高之目的;有的甚至認為自己做得很好,而是考核結果不公正,對考核產生牴觸情緒和逆反心理。在職務晉升中,績效考核的結果所占的分量不大,有的民警在考核中取得了好成績沒有得到晉升,而一些考核成績並不太好的民警卻得到了晉升。導致一些民警對績效考核缺乏認同感。因此,在考核中,我們一要確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警隊中對民警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必須充分吸收民警個人的意見和建議。要讓每個民警參與制定根據各自職責確定的績效考核指標,對部門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與修改提出意見和建議。二要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人力資源管理職能的核心環節。將績效考核結果與民警的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職務任免、經濟利益、隊伍管理措施等緊密掛鈎。讓民警充分感受到績效考核是公正的,努力工作,實現考核的目標是有回報的。這將極大地提高民警的價值感,化解其在職場中的倦怠感,減少危機的產生。
(三)重視民警八小時以外管理。民警業餘愛好、生活、交往朋友等直接關係到其個人辦案公正性和廉潔性。公安民警作為社會中的一個成員,在八小時以外進行正常的社會交往活動,本身無可非議。但從近幾年披露的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來看,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外交往空間的擴大和市場經濟各種誘惑的增多,一些公安民警滋長了貪圖享受的思想和作風。公安民警出問題、犯錯誤,儘管主要是與工作時間內行使公安執法權力有關係,但違法違紀時間很多都發生在“八小時以外”,空間大多是在生活圈和社交圈內。而當前,我們存在一個比較突出的誤區,就是把對公安民警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點放在了工作環節中,沒有延伸到公安民警的八小時以外,他們的生活圈和社會圈成為管理監督的盲點和空白。因此,對公安民警的管理監督要從“八小時以內”延伸到“八時以外”,不僅要管好公安民警的工作圈,還要管好生活圈和社交圈。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的教育機制。少數公安民警為何管不住業餘生活,容易在“八時以外”滋生腐敗行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歸根到底還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了問題,是不良的心理、不健康的道德、不完善的人格起了作用。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辦法應當是將對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向“八小時以外”拓展。第一,加強政治思想教育,解決好世界觀問題。可以通過認真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刻認識腐敗給黨和國家及家庭親人所造成的重大危害,使廣大民警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珍惜崗位,注重修養,嚴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幹事。第二,加強自我約束,解決自律問題。對公安民警的約束,一方面要靠外部監督,但更要靠內在的主觀約束和自我監督。從內外因的作用上,後一種約束和監督更為重要。俗話說得好,“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公安民警如果真正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就能在思想上設防,在生活上寡慾,在行動上慎獨,就能人前人後一個樣,八小時內外一個樣。第三,加強防範教育,解決警鐘常鳴問題。針對一些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存在的浮躁、享樂、懶惰、僥倖等不良心理,以及公安民警在八小時以外受到的負面影響及不良誘惑明顯增多的實際,切實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教育。二是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和引導機制。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腐敗違紀行為的產生,除公安民警自我約束不嚴外,也與外部監督不力甚至缺乏監督有關。如何加強對公安民警的監督,特別是向“八小時以外”延伸,我們認為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採取措施。第一,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及受到執法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情況,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的情況,本人、配偶、共同生活中子女的房產、婚喪、生日慶典的情況等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紀檢監察部門,主動接受監督。其次規範約束民警,使“辦好案,慎交友,勤反省,正確對待手中權力,切實為人民執好法”的理念深深植入民警腦海。第二,實行家庭協助監督制度。引導公安民警的親屬積極參與監督管理,教育親屬自覺抵制家庭中出現的不廉潔、不健康的言行。要建立與民警家屬聯繫制度。公安機關政工部門要指定專門領導負責與幹警家屬聯絡,掌握民警家庭生活動態,及時幫助解決下崗家屬再就業、子女入托入學等實際問題。積極開展“賢內助、廉內助”和“文明家庭”評選活動,充分發揮民警家屬在反腐倡廉中的“宣講員”、“守門員”、“監督員”的作用,幫助教育民警樹立廉潔向上的家風,營造勤勉自律的氛圍。同時向民警家屬及時通報公安工作的重大活動,以便家屬更好地監督民警,營造有效的“第二道防線”。第三,健全引導機制,調動民警八時以外參加有益活動的積極性。八小時以外的管理不能僅限于禁止民警做什麼,還要引導民警解決“做什麼”和“怎么做”的問題,用積極健康的內容填補八小時以外的“空白”。由政工部門定期組織民警進行球類、棋牌類比賽,豐富民警業餘生活,使民警閒暇之時有去處,杜絕民警在外請吃喝等不良行為。同時適應科技強警的需要,加強民警教育訓練,引導民警業餘時間積極參加計算機等崗位技能培訓,鼓勵和支持民警參加繼續學歷教育,對參加學習和培訓的民警提供便利和條件,以激發民警提高素質,加強業務學習的積極性。三是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查處追究和獎懲機制。第一,日常督察和節假日重點督察相結合,隨機性督察與經常性督察相結合,警務督察可以堅持定期開展日常督察。第二,實行舉報制度。拓寬案源信息渠道,多方收集案件線索,並對掌握的線索做到及時認真組織初查。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鼓勵民眾對公安民警“八時以外”的非正常活動進行監督舉報。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損單位形象的行為的,要按照黨紀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第三,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主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對所負責管理的工作人員“八時以外”的活動情況,負有教育、監督和管理的責任,凡因失教、失管、失察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領導責任。對查實的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處理,堅決克服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現象。同時要融廉政教育於執紀之中,真正做到“查處一案、監督一線、教育一片”。對被查處對象要定期回訪,做好轉化教育工作。第四,落實獎懲機制,確保對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活動管理的有效性。優秀者受獎,違規者受罰,是切實保障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活動管理的有效措施。鼓勵、倡導公安民警“在單位做一個好民警,在社會做一個好公民,在家庭做一個好成員”,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樹標兵,揚正氣,激勵公安民警自覺規範自己的行為。建立公安民警八小時以外活動檔案。要求公安民警對八小時以外重大活動,每月進行書面匯報,作為年終考核獎懲依據之一。對因在八小時以外活動中違法違紀被新聞部門曝光或上級通報者,採取“先下崗,再處理”的措施,嚴查嚴處,決不手軟。
三、建設成為五大要素的“金牌”公安隊伍
公安社工學研究團隊在調研民警中,充分挖掘其內心深處的想法,結合新時期下的公安隊伍建設需求,對建設金牌公安隊伍提出以下五點建議:
(一)將公安隊伍建設成為忠誠服務的隊伍。警察的鼻祖羅伯特·比爾制定的“建警十二條”用中國特色的話概括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是在忠誠於黨、忠誠於國家、忠誠於人民、忠於法律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所需人才必須在政治上忠誠可靠。具有堅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思想修養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覺地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形成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法律的政治品質,這是黨和人民對人民警察的政治要求。“一切為了民眾,一切依靠民眾”是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目標而形成的黨的長期工作路線。公安機關在“一切為了民眾,一切依靠民眾”的路線指導下,結合公安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其自身面廣量大、內容複雜等特點,確立了專門工作和民眾路線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這一方針對於面臨著政治、經濟均處於歷史轉型時期,社會利益關係複雜,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的中國公安機關而言,有著深刻而常遠的意義。因此,忠誠服務是建設“金牌”公安隊伍的要素之首。
(二)將公安隊伍建設成為學習創新的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國共產黨人依靠學習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學習走向未來。我們的幹部要上進,我們的黨要上進,我們的國家要上進,我們的民族要上進,就必須大興學習之風,堅持學習、學習、再學習,堅持實踐、實踐、再實踐。”在這個充滿希望與挑戰的時代,公安民警不僅要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更要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紮實的理論功底、廣博的知識結構、嚴謹高效和開拓創新。學習是公安工作的靈魂,同時更是創新的保障,創新則是推動公安工作不斷前進的源動力。民警要自覺把崗位當作發揮聰明才智、實現自身價值的舞台。傾注真情和深情,堅定信心和決心,時刻以組織的重託鞭策自己。以人民的期盼激勵自己,以崗位的職責要求自己,始終有一種愛崗敬業的深情、拼搏進取的激情、永不言敗的豪情和忘我工作的痴情,克服浮躁情緒,拋棄私心雜念。善於在時難中尋求辦法,在挑戰中把握機遇,在競爭中奪取勝利,潛心謀事,踏實幹事,努力成事。更需要加大警營文化開展的力度,讓民警多學習、多參與,逐漸培養民警的自主學習性,鼓勵能力創新、業務創新、技術創新,重視人才,發展人才戰略,全面推動中國公安事業朝氣蓬勃的向前發展。
(三)將公安隊伍建設成為公正廉潔的隊伍。林則徐有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是鑄造公安隊伍忠誠警魂,打造執法為民思想根基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仍然存在著警察權力商品化,公安民警特權思想嚴重、占有欲強烈等諸多問題,應加強教育,樹立良好的執法理念,遏制腐敗欲望,健全監督機制,構築腐敗防線,從優待警,增強自重意識等相應措施,搞好公安隊伍的反腐倡廉建設。要大力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不斷強化民警忠誠於黨、忠誠於人民、忠誠於法律的意識。要切實教育強化“權為民所用”、“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觀念,引導、促使民警摒棄不良執法習慣和理念,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從思想意識上“不想腐”。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胡錦濤同志曾要求全黨同志,“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紮實的工作,堅定不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推向前進”。公安工作既有法律賦予的莊嚴使命,又有行政管理的特殊權力。要認真思考反腐工作,認真做好反腐建設,進一步深化公安機關執法為民,清正廉潔,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公安隊伍的純潔性。
(四)將公安隊伍建設成為高效配合的隊伍。“木桶效應”說明,就算“桶板”的高度統一,但如果“桶板”的拼接不夠契合、嚴密。同樣也可以造成漏水。同樣的,也不能忽視了木桶底的作用,桶底不牢固,就會因承受不住桶內水位上升而帶來的壓力最終崩潰。拼接嚴密和桶底堅固,說明了公安部門之間合作的重要性。孔子說。“天地之性人為貴”。孟子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就是說在組織之中,如果沒有部門間的強力合作,“單打獨鬥”再精彩,也難以圓滿實現。我們已經告別“單打獨鬥”的時代,邁入部門間強力合作的新紀元。高績效的公安隊伍的一個特點是民警之間相互高度信任。經常的溝通可以化解矛盾衝突,使彼此之間增進了解,增強互信。通過下情上達、上情下達,促進彼此間的了解。只有建設成為高效配合的隊伍才能全力奉獻自己的才能,增加整體戰鬥力。要培養整體搭配,協調一致的隊伍默契,同時,努力使彼此了解截長補短的重要性,每個警種不是萬能的,打擊罪犯更是相輔相成。在不影響總體工作和日常運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運用警力資源,這種運作是基於急待解決當前工作的需要而又無法大量增加警力而採取的辦法。而且,每個警種都有它的職能,有它的優勢,關鍵在於如何充分調動其積極因素,做到發揮所長、優勢互補,充分發揮警種間的默契與合力,更高效的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五)將公安隊伍建設成戰無不勝的隊伍。英國埃克塞特大學警察學研究所的所長比爾·塔夫曼曾在國內講課時提出“用毛澤東思想和恐怖主義做鬥爭”。怎么樣才是一支戰無不勝的公安隊伍呢?那就是高昂的戰鬥精神和高度警覺的工作作風。毛澤東思想就是高昂的戰鬥精神和高度警覺的工作作風集中體現,它是由民警的理想信念、愛國情懷、戰鬥作風、意志品格、和心理素質等濃縮升華而成的一種無形的力量,是直接支配民警行為和作戰表現的一種精神力量,是制勝的重要因素。公安隊伍作為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軍隊一樣起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其包括忠誠可靠的衛士精神,戰無不勝的英雄精神、除暴安良的正氣精神、勇爭第一的過硬精神。新時期公安隊伍既具有新的條件,又面臨著新的挑戰,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對此,我們要從維穩、履職的高度出發,進一步強化高昂的戰鬥精神和高度警覺的工作作風,將其擺在重要位置,始終抓住不放。抓好點滴養成,用嚴格的正規的警營生活來鞏固戰鬥精神。民警的高昂的戰鬥精神和高度警覺的工作作風還要靠平時的養成來積累。為此,要善於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從點滴抓起。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團結協作,形成堅強的戰鬥集體。通過抓工作落實,幫助民警養成求真務實、嚴謹細緻、一絲不苟的工作態度。通過嚴格正規的警營生活,幫助民警養成時時、事事、處處培育和展現高昂的戰鬥精神和高度警覺的工作作風的良好習慣,使警營充滿火熱的戰鬥氣息,民警充滿火熱的戰鬥熱情,真正把公安隊伍培養成敢打必勝、勇爭第一的威武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