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監管數據資源第1部分:總則

公安監管數據資源第1部分:總則是2020年09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監管數據資源第1部分:總則
  • 外文名:Police Supervision Data Resources Part 1:General
  • 標準編號:T/FSAS 49.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20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梁恩球、單肖軍、馬韻潔、范聯偉、邱勇靈、林友裕、陳維峰、孫威蔚、張時雄、范世銘、鐘照華、李環寰、李棒、黎業高、羅啟康、李華昌、郭保民。

起草單位

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公安局、廣東中科四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佛山市禪城區看守所、佛山市三水區拘留所、佛山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

適用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公安監管的數據資源體系、數據分類、數據元目錄、數據編碼和數據管理要求。  本檔案適用於公安監管數據資源庫的規劃、建設和運維。

主要內容

本標準與《看守所建設標準》(建標[2013]126號)、《看守所技術建設規範》(公監管[2002]160號)、《關於印發<關於推進智慧監管建設的指導意見>和<智慧監管建設技術指南>的通知》(公監管〔2018〕20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安數據元管理規程》(GA/T 541-2011)、《公安數據元編寫規則》(GA/T 524-2011)的標準要求協調一致,沒有衝突。本標準適用於公安監管數據資源庫的規劃、建設和運維,其中:
1、規範性引用檔案:本標準中引用和參考了最新版的國內標準,以充分保證本標準條款的可依性和可行性。
2、術語和定義:明確規範術語“公安監管數據資源”、“數據分類”、“數據元目錄”、“數據編碼”的定義。
3、數據資源體系:明確公安監管數據資源體系構成。
4、數據分類:規定了數據分類原則、數據分類方法和數據結構
5、數據元目錄:規定了數據元的描述方法,明確了數據類型和表示格式。
6、數據編碼:規定了數據編碼原則、方法和規則。
7、數據管理:規定了數據管理職責、數據管理過程、數據質量管理和數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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