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鑑定機構是指公安機關及其所屬的科研機構、院校、醫院和專業技術協會等依法設立並開展鑑定工作的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機關鑑定機構
- 性質:公安機關下屬部門
公安機關鑑定機構
【注音】gōngānjīguānjiàndìngjīgòu
【釋義】是指公安機關及其所屬的科研機構、院校、醫院和專業技術協會等依法設立並開展鑑定工作的組織。
2005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規定,
“本辦法所稱的鑑定,是指公安機關鑑定機構及其鑑定人為解決案(事)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運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理論和成果,依法對有關的人身、屍體、生物檢材、痕跡、物品等,進行檢驗、出具鑑定意見的科學實證活動。”
“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遵循嚴格、公正、及時的原則,保證登記管理工作的規範、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