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條文對照與適用要點

公司法條文對照與適用要點

《公司法條文對照與適用要點》,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法條文對照與適用要點》
  • 作者:何建
  • 出版時間:2024年1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85420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條文對照
該書對《公司法》的新舊條文進行左右對照,用不同字型和符號對其條文的相關修改內容進行展示,直觀呈現立法的修訂變化,助力讀者構建全面的法條知識體系。
適用要點
該書結合公司訴訟實踐,詮釋《公司法》的適用重點和難點,有助於相關讀者學習和運用《公司法》,維護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典型案例
該書精心梳理關於公司訴訟的典型案例,並提煉總結裁判要旨,有針對性地以案釋法。案例附有二維碼,讀者可掃二維碼進入“有章案例”頁面,閱讀案例全文,深度了解案情。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據】
  第二條 【調整範圍】
  第三條 【公司法律地位和公司經營活動基本規則】
  第四條 【股東責任形式和股東權利】
  第五條 【公司章程】
  第六條 【公司名稱】
  第七條 【公司名稱的規範要求】
  第八條 【公司住所】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十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行為效力】
  第十二條 【公司形式變更及其債權債務承繼】
  第十三條 【子公司、分公司】
  第十四條 【公司轉投資】
  第十五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提供擔保】
  第十六條 【公司勞動保護義務】
  第十七條 【公司工會和民主管理】
  第十八條 【設立黨組織及其活動】
  第十九條 【公司經營活動基本原則】
  第二十條 【公司應考慮利益相關者及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十一條 【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
  第二十二條 【不得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三條 【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採用電子通信方式召開會議和表決】
  第二十五條 【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
  第二十六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撤銷及裁量駁回】
  第二十七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不成立】
  第二十八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撤銷或者不成立的後果】
第二章 公司登記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
  第三十一條 【公司設立登記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登記事項】
  第三十三條 【公司營業執照】
  第三十四條 【公司登記事項變更及效力】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要求】
  第三十六條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事項變更】
  第三十七條 【註銷公司登記】
  第三十八條 【設立分公司登記】
  第三十九條 【撤銷登記】
  第四十條 【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事項】
  第四十一條 【公司登記機關的職責】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立
  第四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
  第四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協定】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行為的法律後果】
  第四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制定】
  第四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法定記載事項】
  第四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十八條 【股東出資方式、出資評估及其限制】
  第四十九條 【股東足額繳納出資】
  第五十條 【股東非貨幣財產出資不實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股東出資催繳】
  第五十二條 【股東失權制度】
  第五十三條 【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及法律後果】
  第五十四條 【股東出資加速到期】
  第五十五條 【公司股東出資證明書】
  第五十六條 【公司股東名冊】
  第五十七條 【股東知情權】
 第二節 組織機構
  第五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組成及地位】
  第五十九條 【股東會職權】
  第六十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職權的要求】
  第六十一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六十二條 【股東會的會議制度】
  第六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六十四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通知期限和記錄】
  第六十五條 【股東表決權】
  第六十六條 【股東會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
  第六十七條 【董事會職權】
  第六十八條 【董事會及其成員組成】
  第六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定審計委員會】
  第七十條 【董事的任期】
  第七十一條 【公司解任董事】
  第七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七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表決和會議記錄】
  第七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的產生和職權】
  第七十五條 【董事會設定例外】
  第七十六條 【監事會的設立與組成】
  第七十七條 【監事的任期】
  第七十八條 【監事會職權】
  第七十九條 【監事的質詢建議權與調查權】
  第八十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監事工作】
  第八十一條 【監事會會議】
  第八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費用承擔】
  第八十三條 【可不設監事會和監事的情形】
第四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八十四條 【股權轉讓的一般規則】
  第八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因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轉讓】
  第八十六條 【股權轉讓變更登記】
  第八十七條 【轉讓股權後應當履行的手續】
  第八十八條 【股東出資補足義務】
  第八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異議股份回購請求】
  第九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股東資格的繼承】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立
  第九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
  第九十二條 【發起人的人數及其資格】
  第九十三條 【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和簽訂發起人協定】
  第九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訂】
  第九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法定記載事項】
  第九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
  第九十七條 【以發起設立、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八條 【發起人全額繳納股款及出資方式】
  第九十九條 【發起人的違約責任】
  第一百條 【公開募集股份的公告招股說明書及認股書】
  第一百零一條 【股款繳足後的驗資及證明】
  第一百零二條 【股東名冊】
  第一百零三條 【公司成立大會的舉行、決議程式】
  第一百零四條 【成立大會的職權及其決議程式】
  第一百零五條 【到期未募足時的處理以及發起人、認股人擅自抽回其股本的限制】
  第一百零六條 【申請設立登記】
  第一百零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制度的參照適用】
  第一百零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的要求】
  第一百零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檔案的置備】
  第一百一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
 第二節 股東會
  第一百一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組成及地位】
  第一百一十二條 【股東會職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股東會的種類以及臨時會議】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一十五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的通知、公告以及臨時提案】
  第一百一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的計算方法以及股東會決議】
  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累積投票制】
  第一百一十八條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會議】
  第一百一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記錄要求】
 第三節 董事會、經理
  第一百二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成、職權以及董事任期】
  第一百二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定審計委員會】
  第一百二十二條 【董事會的組成及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二十三條 【董事會的召開】
  第一百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二十五條 【董事的出席和責任承擔】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及其職權】
  第一百二十七條 【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設定例外】
  第一百二十九條 【定期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情況】
 第四節 監事會
  第一百三十條 【監事會設立、組成和會議召集、主持以及監事任期】
  第一百三十一條 【監事會職權以及行使職權費用承擔】
  第一百三十二條 【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三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
 第五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定義】
  第一百三十五條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買賣與重要擔保】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及章程記載事項】
  第一百三十七條 【須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事項】
  第一百三十八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其職責】
  第一百三十九條 【上市公司董事關聯交易書面報告及迴避制度】
  第一百四十條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禁止股票代持】
  第一百四十一條 【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該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發行面額股和無面額股】
  第一百四十三條 【股份發行原則】
  第一百四十四條 【類別股發行規則】
  第一百四十五條 【發行類別股的公司章程應記載事項】
  第一百四十六條 【類別股股東會決議事項】
  第一百四十七條 【股票概念及記名股票】
  第一百四十八條 【股票發行價格】
  第一百四十九條 【股票的形式以及紙面股票記載事項】
  第一百五十條 【股票交付】
  第一百五十一條 【公司發行新股決議事項及確定作價方案】
  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會發行股份】
  第一百五十三條 【董事會發行新股】
  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及招股說明書內容】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開募集股份時收取股款的方式】
 第二節 股份轉讓
  第一百五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
  第一百五十八條 【股份轉讓場所和方式】
  第一百五十九條 【股票轉讓方式】
  第一百六十條 【股份轉讓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條 【股東可以請求公司回購其股份的情形】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司股份回購】
  第一百六十三條 【不得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財務資助】
  第一百六十四條 【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處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第一百六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後股東資格繼承】
第七章 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家出資公司的組織機構及概念】
  第一百六十九條 【履行國家出資公司出資人職責的主體】
  第一百七十條 【國家出資公司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第一百七十一條 【國有獨資公司章程制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 【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以及公司重大事項決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
  第一百七十四條 【國有獨資公司經理聘任、解聘和兼任】
  第一百七十五條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禁止兼職】
  第一百七十六條 【國有獨資公司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第一百七十七條 【國家出資公司加強內部合規管理】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消極資格】
  第一百七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守法義務】
  第一百八十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忠實和勤勉義務】
  第一百八十一條 【禁止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
  第一百八十二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交易報告】
  第一百八十三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法謀取商業機會】
  第一百八十四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一百八十五條 【董事關聯交易迴避制度】
  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司歸入權】
  第一百八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接受股東質詢】
  第一百八十八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違規執行職務對公司造成損害時的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 【股東代表訴訟】
  第一百九十條 【股東直接訴訟】
  第一百九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董事、高級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 【董事責任保險】
第九章 公司債券
  第一百九十四條 【公司債券】
  第一百九十五條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的公告及載明事項】
  第一百九十六條 【以紙面形式發行公司債券應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九十七條 【記名債券】
  第一百九十八條 【公司債券持有人名冊的置備及載明事項】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建立相關制度】
  第二百條 【公司債券轉讓】
  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債券轉讓方式】
  第二百零二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第二百零三條 【債券持有人對可轉換債券享有選擇權】
  第二百零四條 【債券持有人會議】
  第二百零五條 【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聘請和管理職權】
  第二百零六條 【債券受託管理人忠實勤勉義務】
第十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百零七條 【公司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百零八條 【公司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要求】
  第二百零九條 【公司應依法對股東公開其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百一十條 【公司稅後利潤分配】
  第二百一十一條 【違法分配利潤的處理】
  第二百一十二條 【公司利潤分配時間】
  第二百一十三條 【公司資本公積金構成】
  第二百一十四條 【公積金用途】
  第二百一十五條 【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第二百一十六條 【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誠實義務】
  第二百一十七條 【會計賬簿和開立賬戶的禁止性規定】
第十一章 公司合併、分立、增資、減資
  第二百一十八條 【公司合併形式】
  第二百一十九條 【公司合併無須股東會決議的情形】
  第二百二十條 【公司合併程式和債權人異議權】
  第二百二十一條 【公司合併時各方的債權、債務承繼】
  第二百二十二條 【公司分立時財產分割和分立程式】
  第二百二十三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
  第二百二十五條 【減少註冊資本彌補虧損】
  第二百二十六條 【違法減少註冊資本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七條 【股東優先認購權】
  第二百二十八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百二十九條 【公司解散原因及事由公示】
  第二百三十條 【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而使公司繼續存續】
  第二百三十一條 【強制解散公司】
  第二百三十二條 【公司解散後的清算】
  第二百三十三條 【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清算組】
  第二百三十四條 【清算組的職權】
  第二百三十五條 【清算期間的債權申報】
  第二百三十六條 【制訂清算方案及處分公司財產】
  第二百三十七條 【公司解散清算轉化為破產清算】
  第二百三十八條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清算報告和註銷公司登記】
  第二百四十條 【公司簡易註銷】
  第二百四十一條 【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註銷登記】
  第二百四十二條 【宣告破產及破產清算依據】
第十三章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二百四十三條 【外國公司定義】
  第二百四十四條 【外國公司在我國設立分支機構的程式】
  第二百四十五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設立條件】
  第二百四十六條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的名稱和章程置備】
  第二百四十七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第二百四十八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活動原則】
  第二百四十九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撤銷清算】
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條 【欺詐取得公司登記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一條 【公司違反信息公示事項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二條 【虛假出資的行政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的行政處罰】
  第二百五十四條 【另立會計賬簿、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等材料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五條 【公司合併、分立、減少註冊資本或清算時的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六條 【公司進行清算時的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七條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八條 【公司登記機關不當履職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五十九條 【假冒公司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六十條 【逾期未開業、不當停業或者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六十一條 【外國公司擅自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六十二條 【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六十三條 【民事賠償優先原則】
  第二百六十四條 【刑事責任】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二百六十五條 【用語含義】
  第二百六十六條 【施行日期、出資期限及出資額的調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