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體檢考核

公務員體檢考核

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各地人事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下發了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準,這些辦法和標準為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揮了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體檢考核
  • 外文名:Civil physical examination
  • 發布單位:各地人事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
  • 適用對象:公務員
  • 條數:總計二十二條
  • 主要內容: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
概述,體檢考核,體檢通用標準,

概述

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各地人事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下發了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準,這些辦法和標準為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醫學科學的進步,人們對疾病認識的不斷加深,各地原有的體檢標準顯得相對滯後,同時標準也很不一致,需要在總結各地在公務員錄用體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據此,人事部與衛生部共同啟動了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制定工作。
總計二十二條。

體檢考核

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一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將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特別提示: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首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訓練。民航總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通用標準適用於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體檢通用標準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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