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助項目科研論文實行開放獲取的法律對策研究》是依託廈門大學,由鄭永寬擔任項目負責人的專項基金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資助項目科研論文實行開放獲取的法律對策研究
- 項目類別:專項基金項目
- 項目負責人:鄭永寬
- 依託單位:廈門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為實施公共資助項目科研論文的開放獲取,基金委制定政策要求受資助者自存檔。但該政策的實施面臨諸多法律問題,尤其是,作者發表論文時,期刊出版社常常以格式化的出版契約要求作者讓渡複製發行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等,如此作者自存檔即欠缺權利基礎。為應對這些問題,本研究項目將比較總結其他國家不同的解決路徑和經驗,並分析評價我國法律框架下各種可能的應對方法,最終為實現公共資助論文的開放獲取提供有效的建議。
結題摘要
2014年5月19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為“基金委”)發布“關於受資助項目科研論文實行開放獲取的政策聲明”。該聲明旨在通過要求受資助者(作者)自存檔以實現論文開放獲取,是我國當前推動開放獲取的重要舉措。但該政策的實施面臨諸多法律問題,尤其是,作者發表論文時,期刊出版社常常以格式化的出版契約要求作者讓渡複製發行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等,如此作者自存檔即欠缺權利基礎。迄今為止,國內學界對於開放獲取實施所面臨的此法律問題還欠缺系統詳細的研究應對。 為此,針對基金委等資助機構類似的自存檔政策的施行,本研究報告將重點分析應對受資助者(作者)自存檔普遍面臨的權利基礎欠缺問題,首先,比較總結其他國家不同的解決路徑和經驗,並分析評價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各種可能的應對方法,最終為實現公共資助論文的開放獲取提供有效的建議,並對基金委開放獲取政策的完善與施行問題建言。 本報告經研究認為,科學論文的開放獲取涉及多方利益,如何實現是一個利益權衡與博弈的結果。在推行開放獲取政策的過程中,基金委仍須積極與國內外出版商就開放獲取政策實施可能面臨的一些利益相關問題與實施問題進行溝通談判,且可借鑑NIH或麻省理工學院的做法,制定一份可供作者在與出版商交涉時統一使用的出版契約修正案或相關條款,對於作者交涉目的的實現,將具有現實意義。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該借鑑澳大利亞研究理事會(ARC)的政策,允許作者在存檔傳播論文因正當事由受限制時,可以不存檔並在結題報告中作出說明。 此外,借鑑哈佛大學開放存儲政策施行的經驗,基金委可以考慮在與受資助者的委託契約中約定委託作品著作權權屬分配方案,如此可確保基金委獲取論文存檔傳播的權利並主動應對。 最後,為了彌補我國當前科學研究與西方科研已開發國家的差距對於論文開放獲取實施的負面影響,需要開放獲取政策被提升至國家戰略的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