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所有制醫院

公共所有制,這裡的“公”體現政府,也代表全民;這裡的“共”體現社會和具體民眾。我們大多數事業單位具有公共所有制性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所有制醫院
  • 具有:行業準入和行業監管嚴格的特點
  • 包括:公立、民營和介於公私之間
  • 引入:競爭機制增加和激活醫療衛生資源
歷史發展
公共服務是指由政府或公眾採購的服務,,如醫療保健、金融服務等。不同產權形式的公司,包括公立、民營和介於公私之間的混合所有制公司等。不管什麼類型的資本、不管產權比例多少,只要投資公共服務領域就必須接受行業及物價統一監管,成為公共所有制公司;投資醫院就必須承擔向政府和公眾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責任,自然成為公共所有制醫院。
在所有制形態上,不是國有就是私有,過於絕對化,需要一種或幾種“中間”形式的制度安排。股份制是能夠使從事公共服務的不同類型資本、不同性質所有權相互融合的唯一方式;混合所有制就是通過股權形式實現公有財產與私有財產聚合運作的最基本也是唯一的方式。通過引進社會資本舉辦醫院,增加醫院數量和對公立醫院進行股權改革盤活醫院存量,可以有效彌補國家醫療衛生投資不足,,解決人民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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