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受託人亦稱 “共同受託人”。當一項信託財產由幾個人共同受託管理時,這幾個受託人稱為公共受託人。公共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共同持有財產權,共同處理信託事務。
委託人向公共受託人其中的一人表示的旨意,或公共受託人之一所做的意思表示,對其他受託人同樣發生效力。公共受託人對因信託所產生的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在實際業務中,公共受託人往往從中推選一個受託人代表,統一辦理受託事務。
公共受託人亦稱 “共同受託人”。當一項信託財產由幾個人共同受託管理時,這幾個受託人稱為公共受託人。公共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共同持有財產權,共同處理信託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