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康倫理

公共健康倫理

公共健康倫理是指個人、團體、國家對公共健康應該承擔的道德責任,或者說是個人、團體、國家在對待公共健康時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健康倫理
  • 外文名:Public health ethics
公共健康倫理的原則
關於公共健康的倫理原則有幾種不同的表述:
第一,初始義務說。將原則理解為對人群所應盡的義務,公共健康的倫理原則包括我們的行動應該:“①使目標人群受益;②避免、預防和消除對他們的傷害;③ 產生效用:受益與傷害和其他代價相抵後盈餘最大;④受益和負擔公平分配(即分配公正)並確保公眾參與,包括受影響各方的參與(程式公正);⑤ 尊重自主的選擇和行動;⑥保護隱私和保密;⑦遵守諾言;⑧ 信息的透明和告知真相;⑨ 建立和維持信任”。這些義務都是初始義務。所謂初始義務是指假設情況不變時必須履行的義務。那也就是說,當有更重要的義務出現時,這個初始義務是允許不履行的。
第二,公共健康倫理實踐原則說。將原則理解為指導公共健康實踐的基本要求。適用於公共健康實踐的倫理原則主要有以下五條:“要求社會公共健康福利最大化或最最佳化的整體功利原則、要求對個人權利侵害最小的最小侵害原則、要求對權利受到侵害者提供補償的補償正義原則、要求公共健康政策信息公開透明的公眾知情原則,以及要求全體社群成員共同努力的社群參與原則。
第三,基本原則說。將社群主義作為公共健康倫理的基本原則。社群主義的核心思想是強調社群對於自我和個人的優先性。社群主義者認為,個人主義關於理性的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的前提,是錯誤的或虛假的,理解人類行為的唯一正確方式是把個人放到其社會的、文化的和歷史的背景中去考察。社群既是一種善,也是一種必需,人們應當努力追求而不應當放棄。從社群主義出發,有學者提出,健康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健康是每個人的權利,社會有責任為增進每個人的健康提供客觀條件。但是,作為社會的一員,每個人在增進自己健康的同時,也有義務為維護和增進他人的健康作出貢獻。當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時,個人權利必須服從公共利益。因此,多數學者主張將麻風病人和愛滋病患者集中隔離。
倫理原則是一定社會或階級對人們的行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道德體系的核心。它是人們立身處世的基本準則,是判斷行為是非、善惡的尺度。倫理原則集中體現了一定社會或階級的根本利益,從道德上規定了個人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之間的關係,以及人們道德行為的整體方向。倫理原則和倫理規範沒有本質區別,兩者是一致的。倫理原則是總的道德規範,倫理規範則是比較具體的道德原則,是在一定條件下,一定範圍內的人們立身處世的原則和評價行為是非、善惡的標準。上述幾種關於公共健康的倫理原則的不同表述,既包括了倫理原則,也包括了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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