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年

公元前7年

公元前7年是西漢綏和二年,也是公元前第一個甲寅年。這一年三月漢成帝暴死,皇太子劉欣嗣位,是為孝哀皇帝;哀帝即位詔令廢除任子令;王莽罷職歸家;九月,京師一帶發生強烈地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前7年
  • 所處時代中國西漢
  • 歲次:甲寅(虎年)
歷史紀事,成帝死,哀帝立,罷樂府官,除任子令,許宮人出嫁,王莽罷官,文化紀事,雜譚逸事,通鑑記載,

歷史紀事

成帝死

綏和二年(前7)三月一天清晨,成帝起床時,突然口不能言而死。成帝暴死在社會上引起很大震動,都歸罪於趙昭儀。皇太后詔大司馬王莽與御史大夫、丞相、廷尉共同處治這件事,調查皇帝起居及發病的情況。趙昭儀自殺。成帝葬延陵。

哀帝立

綏和二年(前7)四月,皇太子劉欣嗣位,是為孝哀皇帝。哀帝好文辭法律,即位時,西漢王朝的危機更加嚴重。他鑒於成帝時權柄外移,屢誅不法之臣,欲強主威。又採納大司馬師丹、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人提出的限田限奴婢的建議和具體方案,以圖限制土地兼併和緩解奴婢問題,但因貴族官僚的極力反對而未能實施。自後社會階級矛盾更加激化,廣大農民的反抗鬥爭不斷爆發。哀帝又企圖用再受命的辦法一解脫危機,於建平二年六月改為太初元將元年,號陳聖劉太平皇帝。然未取得任何成效,不久即宣布取消。

罷樂府官

哀帝性不好音,為定陶王時對當流行的靡靡之音十分厭惡,又不滿於外戚之家淫侈過度,多畜女樂。綏和二年(前7)四月即位之初,即下詔放鄭聲、罷樂府官,凡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則一一條奏,改屬他官。

除任子令

西漢任子令規定: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這是漢代高級官史享有的一種特權,也是漢代選官的一條重要途徑。任子制度以父兄官位高下為任官標準,故存在許多弊端。當時一些有識之士,如董仲舒、王吉等都對此提出批評,呼籲應該用人唯賢,取消任子令。綏和二年(前7)哀帝即位詔令廢除。因任子是官僚制度的必然產物,以後實際上仍繼續盛行。

許宮人出嫁

綏和二年(前7)哀帝即位,詔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許出嫁,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王莽罷官

綏和二年(前7)哀帝即位,侫幸董賢與外戚丁、傅兩家得勢。王太后令王莽罷職歸家,以避其勢。王莽罷官歸第,杜門自守。哀帝以師丹為大司馬。

文化紀事

甘忠可撰《包元太平經》
成帝時齊人甘忠可撰《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偽托真人赤精子所授,獻於朝廷,被認為是一部“假鬼神罔上惑眾”的妖書,排斥不用。此書輾轉流傳民間,對原始道教的形成和發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張霸上百兩篇《尚書》
成帝時詔求能通古文經學者,東萊(今山東半島地區)張霸自稱有古《尚書》全本一百零二篇,獻於朝廷。成帝命取張霸所獻書與中秘藏書考校,無一字相應。據博士官論定,實為把今文《尚書》二十九篇拆分為數十篇,又采《春秋左氏傳》部分文字和《書序》雜湊而成。每篇或僅數簡,文意淺陋,顯是偽作。成帝從御史大夫平當、侍御史周敞之言,赦張霸作偽之罪,並存其經,世稱《百兩篇》。
汜勝之撰農書
汜勝之,一名勝,成帝時為議郎,曾以輕車使者督關中農事,遷御史。撰農書十八篇,後世稱為《汜勝之書》,全書總結了黃河流域特別是關中地區農民的生產經驗,發展了戰國以來的農學,其中如區田法、溲種法、稻田水溫調節法、穗選法、桑苗截乾法等,都反映了當時家業生產技術水平。
劉歆撰《七略》
劉歆字子駿,劉向之子。成帝河平年間曾隨父校定宮中藏書。後為中壘校尉,哀帝即位之初(前7),受大司馬王莽汲引,為侍中太中大夫,又遷騎都尉、光祿大夫,奉詔頒校五經,繼續劉向未完成的工作。劉歆於是在《別錄》的基礎上“總群書而奏上《七略》”,即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數術略、方技略。其中輯略述編輯凡例並總論各略又分若干小類,共三十八小類。所錄之書皆註明作者、卷數。《七略》保存了關於古代典籍的許多寶貴的資料。作為我國最早的綜合性圖書分類目錄,對後世目錄學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雜譚逸事

翟方進自殺
翟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今河南上蔡)人。家世微賤,至方進父翟公,好學,為郡文學。方進年十二、三,失父孤貧,給事太守府為小史。後西至京師習經,歷十餘年後,以學明習,徒眾日廣,諸儒稱之。以射策甲科為郎。又舉明經,遷為議郎。河平中,轉為博士。遷朔方刺史,居官不煩苛,所察應條輒舉,頗有威名。入為丞相司直。時成帝營作昌陵邑,貴戚近臣子弟賓客多專奸利,方進使掾史追查,發大奸贓數千萬。成帝以方進堪任公卿之職,欲試以治民。於是任為京兆尹,搏擊豪強,京師畏之。永始三年(前14)遷為御史大夫。數月,丞相薛宣坐廣漢盜賊群起及太皇太后喪時三輔吏並徵發為奸,免為庶人。方進亦坐為京兆尹時奉喪事煩擾百姓,左遷執金吾。此後二十餘日,丞相官缺,群臣多舉方進,成帝亦器重其能,就擢方進為丞相,封高陵侯,食邑一千戶。方進智慧型有餘,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緣飾法律,號為通明相,奏事無不當意。綏和二年(前7)二月,成帝以天地大亦,策告殃咎。方進自殺。謚曰恭侯。
區田法推行
西漢後期在田川種法和代田法基礎上發展和推行了一種新的園田化的耕作方法—區田法。據成帝時的《汜勝之書》載,區田法的具體作法:一為開溝點播,將長十八丈(漢一丈約當今六點九四尺),寬四丈八尺的一畝土地,橫分十八丈為十五町。町寬一丈五分,長四丈八尺。町與町間有寬一尺五寸的行道。每町又豎挖深一尺,寬一尺,長一丈五分的溝,作物即點播在溝內。二為坑穴點播,在土地上按等距離挖方形或圓形的坑,坑的大小、深淺、方圓、距離隨作物不同而異,作物即點播在坑內。種植禾、黍、麥、大豆、荏(蘇子,一種油科料作物)、胡麻,用開溝點播;種植粟、麥、大豆、瓜、瓠、芋用坑穴點播。區田法還須點播密植。如種粟,坑穴點播種粟各小區(坑)下種二十粒,一畝三千七百區,合七萬四千株,折合市畝約一萬零六千餘株。另外,播種前還要用肥料和可以防蟲的物質處理種子,叫“溲種”;播種後要注意中耕除草、保墒和灌溉。區田法不僅適用於平地和熟田,也可施於坡地和荒地,有利於擴大土地利用範圍。區田法的推行,可大大提高糧食的畝產量。
師丹請限民名田
綏和二年(前7),哀帝即位後,師丹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資數巨萬,而貧弱益困,宜略為限。”哀帝下其議,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提出體方案,規定:諸王、列侯以下到吏民,占田以下三十頃為限;占有奴婢,諸王不得過二百人,列侯以下至豪富吏民不得過三十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為吏。此法遭到大貴族地主的反對,未能實行。
免水災縣邑租賦
綏和二年(前7)哀帝即位,下詔令河南、潁川郡水災縣邑及其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資不滿十萬,皆免出今年租賦。
京師發生地震
綏和二年(前7)九月,京師一帶發生強烈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處,房屋被震壞,砸死四百餘人。

通鑑記載

孝成皇帝下
綏和二年甲寅,公元前七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方進薨。時熒惑守心,丞相府議曹平陵李尋奏記方進,言:"災變迫切,大責日加,安得但保斥逐之戮!闔府三百餘人,唯君侯擇其中,與盡節轉凶。"方進憂之,不知所出。會郎賁麗善為星,言大臣宜當之。上乃召見方進。還歸,未及引決,上遂賜冊,責讓以政事不治,災害並臻,百姓窮困,曰:"欲退君位,尚未忍,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十石,養牛一,君審處焉!"方進即日自殺。上秘之,遣九卿冊贈印綬,賜乘輿秘器、少府供張,柱檻皆衣素。天子親臨吊者數至,禮賜異於它相故事。
臣光曰:晏嬰有言:"天命不慆,不貳其命。"禍福之至,安可移乎!昔楚昭王、宋景公不忍移災於卿佐,曰:"移腹心之疾,寘諸股肱,何益也!"藉其災可移,仁君猶不肯為,況不可乎!使方進罪不至死而誅之,以當大變,是誣天也;方進有罪當刑,隱其誅而厚其葬,是誣人也;孝成欲誣天、人而卒無所益,可謂不知命矣。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
丙戌,帝崩於未央宮。
帝素強無疾病。是時,楚思王衍、梁王立來朝,明旦,當辭去,上宿供張白虎殿;又欲拜左將軍孔光為丞相,已刻侯印,書贊。昏夜,平善,鄉晨,傅絝襪欲起,因失衣,不能言,晝漏上十刻而崩,民間讙嘩,鹹歸罪趙昭儀。皇太后詔大司馬莽雜與御史、丞相、廷尉治,問皇帝起居發病狀;趙昭儀自殺。
班彪贊曰:臣姑充後宮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有天子之容者矣。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公卿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乎酒色,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是日,孔光於大行前拜受丞相、博山侯印綬。
富平侯張放聞帝崩,思慕哭泣而死。
荀悅論曰:放非不愛上,忠不存焉。故愛而不忠,仁之賊也!
皇太后詔南、北郊長安如故。
夏,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
哀帝初立,躬行儉約,省減諸用,政事由己出,朝廷翕然望至治焉。
己卯,葬教成皇帝於延陵。
太皇太后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有詔問丞相、大司空:"定陶共王太后宜當何居?"丞相孔光素聞傅太后為人剛暴,長於權謀,自帝在襁褓,而養長教道至於成人,帝之立又有力;光心恐傅太后與政事,不欲與帝旦夕相近,即議以為:"定陶太后宜改築宮。"大司空何武曰:"可居北宮。"上從武言。北宮有紫房復道通未央宮,傅太后果從復道朝夕至帝所,求欲稱尊號,貴寵其親屬,使上不得由直道行。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帝太后。"事下有司,大司馬王莽,左將軍、關內侯、領尚書事師丹劾奏宏:"知皇太后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乃白太皇太后,令下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傅太后從弟晏之子也。
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宜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父為褒德侯;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子滿為平周侯,皇后父晏為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城侯。太皇太后詔大司馬莽就第,避帝外家;莽上疏乞骸骨。帝遣尚書令詔起莽,又遣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左將軍師丹、衛尉傅喜白太皇太后曰:"皇帝聞太后詔,甚悲!大司馬即不起,皇帝即不敢聽政!"太后乃復令莽視事。
成帝之世,鄭聲尤甚,黃門名倡丙強、景武之屬富顯於世,貴戚至與人主爭女樂。帝自為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六月,詔曰:"孔子不云乎:'放鄭聲,鄭聲淫。'其罷樂府官;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條奏別屬他官。"凡所罷省過半。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王莽薦中壘校尉劉歆有材行,為侍中,稍遷光祿大夫,貴幸;更名秀。上復令秀典領《五經》,卒父前業;秀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其敘諸子,分為九流:曰儒,曰道,曰陰陽,曰法,曰名,曰墨,曰從橫,曰雜,曰農,以為:"九家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譬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今異家者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猶愈於野乎!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捨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河間惠王良能修獻王之行,母太后薨,服喪如禮;詔益封萬戶,以為宗室儀表。
初,董仲舒說武帝,以"秦用商鞅之法,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塞併兼之路;去奴婢,除專殺之威;薄賦斂,省繇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及上即位,師丹復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而貧弱愈困,宜略為限。"天子下其議,丞相光、大司空武奏請:"自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關內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奴婢毋過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宮。"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貴戚近習皆不便也,詔書:"且須後。"遂寢不行。又詔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掖廷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益吏三百石以下俸。"
上置酒未央宮,內者令為傅太后張幄,坐於太皇太后坐旁。大司馬莽按行,責內者令曰:"定陶太后,藩妾,何以得與至尊並!"徹去,更設坐。傅太后聞之,大怒,不肯會,重怨恚莽;莽復乞骸骨。秋,七月,丁卯,上賜莽黃金五百斤,安車駟馬,罷就第。公卿大夫多稱之者,上乃加恩寵,置中黃門,為莽家給使,十日一賜餐。又下詔益封曲陽侯根,安陽侯舜,新都侯莽,丞相光,大司空武邑戶各有差。以莽為特進、給事中、朝朔望,見禮如三公。又還紅陽侯立於京師。
傅太后從弟右將軍喜,好學問,有志行。王莽既罷退,眾庶歸望於喜。初,上之官爵外親也,喜獨執謙稱疾;傅太后始與政事,數諫之;由是傅太后不欲令喜輔政。庚午,以左將軍師丹為大司馬,封高鄉亭侯;賜喜黃金百斤,上右將軍印綬,以光祿大夫養病;以光祿勛淮陽彭宣為右將軍。大司空何武、尚書令唐林皆上書言:"喜行義修潔,忠誠憂國,內輔之臣也。今以寢病一旦遣歸,眾庶失望,皆曰:'傅氏賢子,以論議不合於定陶太后,故退,'百寮莫不為國恨之。忠臣,社稷之衛。魯以季友治亂,楚以子玉輕重,魏以無忌折衝,項以范增存亡。百萬之眾,不如一賢,故秦行千金以間廉頗,漢散黃金以疏亞父。喜立於朝,陛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上亦自重之,故尋復進用焉。
建平侯杜業上書詆曲陽侯王根、高陽侯薛宣、安昌侯張禹而薦朱博。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心不能善,以初立,故且優之。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侯,先帝山陵未成,公聘取故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置酒歌舞,及根兄子成都侯況,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於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恩忘義!"以根嘗建社稷之策,遣就國,免況為庶人,歸故郡。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九月,庚申,地震,自京師到北邊郡國三十餘處,壞城郭,凡壓殺四百餘人。上以災異問待詔李尋,對曰:"夫日者,眾陽之長,人君之表也。君不修道,則日失其度,晻昧亡光。間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奪失色,邪氣珥,蜺數作。小臣不知內事,竊以日視陛下,志操衰於始初多矣。唯陛下執乾剛之德,強志守度,毋聽女謁、邪臣之態;諸保阿、乳母甘言悲辭之託,斷而勿聽。勉強大誼,絕小不忍;良有不得已,可賜以貨財,不可私以官位,誠皇天之禁也。
"臣聞月者,眾陰之長,妃後、大臣、諸侯之象也。間者月數為變,此為母后與政亂朝,陰陽俱傷,兩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竊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足杖矣。唯陛下親求賢士,無強所惡,以崇社稷,尊強本朝!
"臣聞五行以水為本,水為準平,王道公正修明,則百川理,落脈通;偏黨失綱,則涌溢為敗。今汝、潁漂涌,與雨水並為民害,此《詩》所謂'百川沸騰',咎在皇甫卿士之屬。唯陛下少抑外親大臣!
"臣聞地道柔靜,陰之常義也。間者關東地數震,宜務崇陽抑陰以救其咎,固志建威,閉絕私路,拔進英雋,退不任職,以強本朝!夫本強則精神折衝;本弱則招殃致凶,為邪謀所陵。聞往者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有汲黯,以為公孫弘等不足言也。弘,漢之名相,於今亡比,而尚見輕,何況亡弘之屬乎!故曰朝廷亡人,則為賊亂所輕,其道自然也。"
騎都尉平當使領河堤,奏:"九河今皆窴滅。按經義,治水有決河深川而無堤防壅塞之文。河從魏郡以東北多溢決,水跡難以分明,四海之眾不可誣。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上從之。
待詔賈讓奏言:"治河有上、中、下策。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川澤之分,度水勢所不及。大川無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為污澤,使秋水多得其所休息,左右游波寬緩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猶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猶止兒啼而塞其口,豈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故曰:'善為川者決之使道,善為民者宣之使言。'蓋堤防之作,近起戰國,雍防百川,各以自利。齊與趙、魏以河為竟,趙、魏瀕山,齊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東抵齊堤則西泛趙、魏;趙、魏亦為堤,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尚有所遊蕩。時至而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無害,稍築宮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澤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今堤防,狹者去水數百步,遠者數里,於故大堤之內復有數重,民居其間,此皆前世所排也。河從河內黎陽至魏郡昭陽,東西互有石堤,激水使還,百餘裡間,河再西三東,迫厄如此,不得安息。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當水沖者,決黎陽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大山,東薄金堤,勢不能遠泛濫,期月自定。難者將曰:'若如此,敗壞城郭、田廬、冢墓以萬數,百姓怨恨。'昔大禹治水,山陵當路者毀之,故鑿龍門,辟伊闕,析厎柱,破碣石,墮斷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瀕河十郡,治堤歲費且萬萬;及其大決,所殘無數。如出數年治河之費以業所徙之民,遵古聖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處其所而不相奸;且以大漢方制萬里,豈其與水爭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載無患,故謂之上策。若乃多穿漕渠於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殺水怒,雖非聖人法,然也救敗術也。可從淇口以東為石堤,多張水門。恐議者疑河大川難禁制,滎陽漕渠足以卜之。冀州渠首盡,當仰此水門,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旱則開東方下水門,溉冀州;水則開西方高門,分河流,民田適治,河堤亦成。此誠富國安民、興利除害,支數百歲,故謂之中策。若乃繕完故堤,增卑倍薄,勞費無已,數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孔光、何武奏:"迭毀之次當以時定,請與群臣雜議。"於是光祿勛彭宣等五十三人皆以為:"孝武皇帝雖有功烈,親盡宜毀。"太僕王舜、中壘校尉劉歆議曰:"《禮》,天子七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上覽其議,制曰:"太僕舜、中壘校尉歆議可。"
何武后母在蜀郡,遣吏歸迎;會成帝崩,吏恐道路有盜賊,後母留止。左右或譏武事親不篤,帝亦欲改易大臣,冬,十月,策免武,以列侯歸國。癸酉,以師丹為大司空。丹見上多所匡改成帝之政,乃上書言:"古者諒暗不言,聽於冢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前大行屍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親屬,赫然皆貴寵,封舅為陽安侯,皇后尊號未定,豫封父為孔鄉侯;出侍中王邑、射聲校尉王邯等。詔書比下,變動政事,卒暴無漸。臣縱不能明陳大義,復曾不能牢讓爵位,相隨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過。間者郡國多地動水出,流殺人民,日月不明,五星失行,此皆舉錯失中,號令不定,法度失理,陰陽溷濁之應也。
"臣伏惟人情無子,年雖六七十,猶博取而廣求。孝成皇帝深見天命,燭知至德,以壯年克己,立陛下為嗣。先帝暴棄天下,而陛下繼體,四海安寧,百姓不懼,此先帝聖德,當合天人之功也。臣聞'天威不違顏咫尺',願陛下深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意,且克己躬行,以觀群下之從化。天下者,陛下之家也,胏附何患不富貴,不宜倉卒若是,其不久長矣!"丹書數十上,多切直之言。
傅太后從弟子遷在左右,尤傾邪,上惡之,免官,遣歸故郡。傅太后怒;上不得已,復留遷。丞相光與大司空丹奏言:"詔書前後相反,天下疑惑,無所取信。臣請歸遷故郡,以銷奸黨。"卒不得遣,復為侍中,其逼於傅太后,皆此類也。
議郎耿育上書冤訟陳湯曰:"甘延壽、陳湯,為聖漢揚鉤深致遠之威,雪國家累年之恥,討絕域不羈之君,系萬里難制之虜,豈有比哉!先帝嘉之,仍下明詔,宣著其功,改年垂歷,傳之無窮。應是,南郡獻白虎,邊垂無警備。會先帝寢疾,然猶垂竟不忘,數使尚書責問丞相,趣立其功;獨丞相匡衡排而不予,封延壽、湯數百戶,此功臣戰士所以失望也。孝成皇帝承建業之基,乘征伐之威,兵革不動,國家無事,而大臣傾邪,欲專主威,排妒有功,使湯塊然被冤拘囚,不能自明,卒以無罪老棄。敦煌正當西域通道,令威名折衝之臣,旋踵及身,復為郅支遺虜所笑,誠可悲也!至今奉使外蠻者,未嘗不陳郅支之誅以揚漢國之盛。夫援人之功以懼敵,棄人之身以快讒,豈不痛哉!且安不忘危,盛必慮衰,今國家素無文帝累年節儉富饒之畜,又無武帝薦延梟俊禽敵之臣,獨有一陳湯耳!假使異世不及陛下,尚望國家追錄其功,封表其墓,以勸後進也。湯幸得身當聖世,功曾未久,反聽邪臣鞭逐斥遠,使亡逃分竄,死無處所。遠覽之士,莫不計度,以為湯功累世不可及,而湯過人情所有,湯尚如此,雖復破絕筋骨,暴露形骸,猶複製於唇舌,為嫉妒之臣所系虜耳。此臣所以為國家尤戚戚也。"書奏,天子還湯,卒於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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