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年

公元前11年,農曆庚戌年,元延二年。中國處於西漢王朝統治時期。

基本介紹

歷史紀事,文化紀事,雜譚逸事,通鑑記載,

歷史紀事

烏孫內訌
元延二年(前11),烏孫小昆彌安日為降民所殺,諸翖侯大亂,成帝詔段會宗左曹中郎將光祿大夫,使安輯烏孫,立安日弟未振將為小昆彌,定其國而歸。
時大昆彌雌粟靡勇健,未振將恐為其所並,變使貴人烏日領詐降,刺殺雌粟靡。
漢遣段會宗立解憂公主之孫伊秩靡為大昆彌。
後大昆彌、翖侯難棲又將未振將殺死,立安日子安犁靡為小昆彌。
漢恨未能親自誅殺未振將,又遣段會宗發戊己校尉諸國兵,誅殺未振將太子番丘。
小昆彌安犁靡勒兵數千騎圍段會宗。會宗說明奉天子之命來誅番丘。小昆彌以下乃號泣罷去。
會宗還,奏以難棲為堅守都尉。
羅馬帝國

文化紀事

文學家揚雄獻《甘泉賦》等篇,除為郎。
雄時年四十三歲。

雜譚逸事

康居王遣子入侍
元延二年(前11),康居王遣子入侍漢朝,並進獻貢物。西域都護郭舜上言以為,康居王遣子入侍目的是想與漢朝通商市易,並非真心與漢和好。
應該遣歸侍子,不與通使。
成帝認為漢與康新交,應以聲名為重,故一直採取羈縻政策。

通鑑記載

孝成皇帝元延二年(庚戌,公元前一一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既祭,行游龍門,登歷觀,陟西嶽而歸。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
初,烏孫小昆彌安日為降民所殺,諸翎侯大亂。詔征故金城太守段會宗為左曹、中郎將、光祿大夫,使安輯烏孫;立安日弟末振將為小昆彌,定其國而還。時大昆彌雌栗靡勇健,末振將恐為所並,使貴人烏日領詐降,刺殺雌栗靡。漢欲以兵討之而未能,遣中郎將段會宗立公主孫伊秩靡為大昆彌。久之,大昆彌、翕侯難棲殺末振將,安日子安犁靡代為小昆彌。
漢恨不自誅末振將,復遣段會宗發戊己校尉諸國兵,即誅末振將太子番丘。會宗恐大兵入烏孫,驚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發兵墊婁地,選精兵三十弩,徑至昆彌所在,召番丘,責以末振將之罪,即手劍擊殺番丘,官屬以下驚恐,馳歸。
小昆彌安犁靡勒兵數千騎圍會宗,會宗為言來誅之意,“今圍守殺我,如取漢牛一毛耳。宛王、郅支頭縣槀街,烏孫所知也。”昆彌以下服,曰:“末振將負漢,誅其子可也,獨不可告我,令飲食之邪?”會宗曰:“豫告昆彌,逃匿之,為大罪,即飲食以付我,傷骨肉恩。故不先告。”昆彌以下號泣罷去。會宗還,奏事,天子賜會宗爵關內侯、黃金百斤。會宗以難棲殺末振將,奏以為堅守都尉。責大祿、大監以雌栗靡見殺狀,奪金印、紫綬,更與銅、墨雲。末振將弟卑爰疐本共謀殺大昆彌,將眾八萬餘口北附康居,謀欲借兵兼併兩昆彌;漢復遣會宗與都護孫建併力以備之。
自烏孫分立兩昆彌,漢用憂勞,且無寧歲。時康居復遣子侍漢,貢獻,都護郭舜上言;“本匈奴盛時,非以兼有烏孫、康居故也;及其稱臣妾,非以失二國也。漢雖皆受其質子,然三國內相輸遺,交通如故;亦相候司,見便則發。合不能相親信,離不能相臣役。以今言之,結配烏孫,竟未有益,反為中國生事。
然烏孫既結在前,今與匈奴俱稱臣,義不可距。而康居驕黠,訖不肯拜使者;都護吏至其國,坐之烏孫諸使下,王及貴人先飲食已,乃飲啖都護吏,故為無所省以夸旁國。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
其欲賈市,為好辭之詐也。匈奴,百蠻大國,今事漢甚備;聞康居不拜,且使單于有悔自卑之意。宜歸其侍子,絕勿復使,以章漢家不通無禮之國!”漢為其新通,重致遠人,終羈縻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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