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米局

清代售糧機構。為便益旗民,隨時糴糶,以平市價,雍正六年(1728),按滿、蒙、漢八旗各設米局,凡二十四。八旗兵丁得平買平糶。又於通州設左右翼二局。京師每局給銀五千兩,通州每局給銀八千兩。每局選賢能官二員、領催四名辦理局務。乾隆十六年(1751),合二十四局為左右二翼米局,不拘旗分。次年,以米價未能平,且有勒買之弊,裁撤。通州二翼局一併議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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