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類代理成本與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研究

兩類代理成本與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研究,論文作者是是楊松武,導師是劇錦文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學科專業
西方經濟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 代理
館藏號
F276.6
館藏目錄
2009\F276.6\12

中文摘要

在“漸進式”制度轉軌的大背景下,經理人代理成本與控股股東代理成本並存是我國股份公司獨有的經濟現象。從理論上看,兩類代理成本並存,不但對原有代理成本研究架構發生衝擊,而且對公司治理機制的作用發揮也提出了嚴峻挑戰。畢竟,僅僅圍繞如何降低經理人代理成本或者控股股東代理成本的研究思路很難適用於兩類代理成本問題分析;同時,公司治理機制不能平行且均衡地作用於兩類代理成本,也將導致公司治理機制的作用效果評價成為一道難題。 為了更全面地反映我國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總體變動情況,展現公司治理機制對代理成本的作用功效,在兩類代理成本同質性的前提下,將兩類代理成本置於統一的研究架構下進行分析是必要的。鑒於此,本文選取1999~2004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數據,通過建立面板數據計量模型,分別對各類公司治理機制與兩類代理成本的關係進行實證研究。其中,對第一類代理成本研究的結論為:獨立董事比例、董事長與CEO兩職分離、高管人員股權激勵、股權集中度與制衡度、產品市場競爭以及是否獲得“清潔”審計意見等對第一類代理成本發揮著制約效應,高管人員薪酬激勵並不產生顯著作用,而董事會規模、資產負債率與是否“五大”等治理變數卻發揮著顯著的支持作用。對第二類代理成本的研究結論為:高級經理的薪酬激勵、董事會規模、股權制衡度、產品市場競爭以及是否獲得“清潔”審計意見等能夠發揮顯著治理作用,股權激勵、獨立董事比例提高以及是否“五大”未產生顯著影響,而是否兩職分離、股權集中度和資產負債率對第二類代理成本起支持作用。 在保持兩項研究結果具有高度可比性的條件下,本文對以上結論進行了匯總與整合。在測算出公司治理機制對兩類代理成本的綜合效應後,根據作用情況的不同,將公司治理機制進行了類別細分與篩選:第一類為“同時對兩類代理成本發揮治理效應的公司治理機制”,第二類為“僅對一類代理成本發揮治理效應,而對另一類代理成本無顯著影響的公司治理機制”,第三類為“治理效應與支持效應並存,淨效應符號很難確定的公司治理機制”,第四類為“僅有支持效應發生作用的公司治理機制”。 以上述實證方法為指導,本文進一步探求了國有與民營上市公司、規模不同上市公司、成長性不同上市公司的兩類代理成本的治理狀況,對不同屬性公司的治理機制與代理成本關係做出深入研究,並通過對比方法突出其各自特徵。最終,在兩類代理成本理論指導下,根據公司治理機制對總代理成本的綜合治理效果,論文總結了研究結論及其政策啟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