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2014]第1號
為分步推進資本市場全面貫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規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我會會同財政部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1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定》,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關於2012年主機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通知》(財辦會[2012]30號)的規定,需要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在發布年度報告時應遵照執行。鼓勵自願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其他上市公司參照執行。
中國證監會 財政部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