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初建,僧官制度一承隋制。天下僧尼隸鴻臚寺(一度改稱司賓寺)。高宗以後,屢有改易。武則天延載元年(694),令天下僧尼轉隸禮部祠部。祠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令史、書令史多人。寺有定數,每寺立三綱(上座、寺主、都維那各一人),以德行知識高者充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街功德使
- 設立年代:唐代
- 僧官制度:承隋制
- 領域:僧人
凡試輕度僧,由祠部給牒。僧人薄藉,三年一造。天寶六載(747)至德二載(757),置祠部使,典領佛教事務。貞元四年(788),復置左右街大功德使、東都功德使、修功德使,管理僧尼簿籍及役使。元和二年(807),又於左右街功德使下設僧錄司,置僧錄等職,例由僧人充任,掌全國寺院、僧尼簿籍以及僧官補授等事。會昌二年(842)至六年一度以僧尼隸禮部主客,但基本上仍沿行以兩街功德使掌管佛教事務的體制。州、縣之佛教政令,通常由州功曹、司功曹掌管。此外,各州皆置有僧正一職,具體掌管一州僧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