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航空直航私法衝突與制度構建》是2016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立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岸航空直航私法衝突與制度構建
- 作者:王立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7月
- 頁數:262 頁
- 定價:5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9588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海峽兩岸航空直航雖已實施多年,但尚面臨複雜的私法衝突與解決困境。基於兩岸同屬一國的基本立場,法律解決途徑並未窮盡,存在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案。本書以兩岸航空直航航線的法律定位為基石,通過辨析兩岸航空私權規則之異同,評估其衝突之可能情形,進而設計適合兩岸的衝突解決架構,並就實體法解決途徑做進一步探索;對運輸契約條件、承運人賠償責任制度、司法管轄權等基本法律問題的研究將為我國立法機構的立法、管理機構的執法與決策、承運人與旅客及貨主的運輸行為及其糾紛解決提供理論支持。本書重視理論研究的可操作性,將研究結論轉化為現實可行的多種規則建議文本,使之能夠在適當條件下對兩岸直航起到現實的規範作用。
作者簡介
王立志,1972年生於甘肅慶陽,法學博士,天津市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民航大學航空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職律師,中國航空法研究會理事,天津市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航空法》草案建議稿起草小組成員,並參與《民航法》修訂等立法工作。已出版專著3部,發表論文數十篇,主持或參加國家ji及省部級項目多項。
楊惠,女,1962年生於四川成都,天津市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民航大學航空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出版著作多部,在《法律科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主持完成省部級課題近十項。
聶晶晶,1986年生於四川成都,荷蘭萊頓大學國際航空法與空間法研究所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在讀)。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講師,天津市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員,國際空間法學會、中國航空法學研究會會員。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兩岸航空直航航線的法律性質
第一節兩岸航空直航航線定性的法律意義
第二節兩岸直航航線與國際航線
第三節兩岸直航航線與大陸各地區間或台灣本島航線
一、兩岸航空直航航線不同於大陸各地區間或台灣本島航線
二、兩岸直航航線屬於特殊的國內航線
第四節港澳與台灣地區直航問題
一、香港、澳門與台灣地區航空直航綜述
二、香港、澳門與台灣地區直航航線的性質
第五節結論
第二章大陸與台灣航空相關規定比較研究
第一節兩岸航空相關規定比較研究的意義
一、對兩岸航空直航的意義
二、對修改我國《民用航空法》的意義
第二節兩岸機場制度比較研究
一、機場定義比較
二、機場的公法法律地位比較
三、機場的私法法律地位比較
第三節航空運輸承運人主體制度比較
第四節航空器權利制度比較
一、航空器定義比較
二、航空器所有權制度比較
三、航空器抵押權制度比較
四、航空器優先權制度比較
五、航空器留置權制度比較
六、航空器權利登記制度比較
第五節兩岸公共航空運輸制度比較
一、航空運輸契約定義比較
二、航空運輸契約的形式比較
三、航空客運承運人責任制度比較
四、兩岸航空貨物運輸承運人義務比較
五、兩岸航空運輸延誤制度比較
第六節兩岸航空區際規定適用制度比較
一、兩岸航空私法衝突的性質
二、兩岸航空區際私法比較
附表:表1兩岸航空承運人責任制度比較
表2兩岸航空貨運承運人義務制度
表3兩岸航空貨運承運人賠償責任比較
第三章兩岸航空直航實體私法衝突的解決及其建構
第一節兩岸航空直航私法衝突解決的實體法路徑
一、兩岸航空直航私法統一化模式及其可能性
二、兩岸航空直航私法趨同化模式及其可能性
三、非統一實體私法模式及其可能性
第二節兩岸航空直航私法衝突解決的衝突法路徑
一、我國區際法律衝突的衝突法路徑選擇
二、區際私法示範立法簡介
三、兩岸航空私法衝突的衝突法設計
第三節兩岸航空私法衝突的協定解決模式
一、海協會與海基會協定模式(區際協定模式)
二、承運人間協定模式
第四節小結:在通往羅馬的十字路上
第四章兩岸航空直航運輸契約條件相關規定研究
第一節航空承運人運輸契約條件的理論分析
一、航空承運人運輸契約條件的含義界定
二、航空公司運輸契約條件的法律依據
三、運輸契約條件的性質界定
四、對運輸契約條件的規制
第二節兩岸航空直航承運人旅客及行李運輸契約條件比較
一、定義
二、適用範圍
三、客票
四、票價與稅費
五、訂座與購票
六、乘機登記與登機
七、拒絕與限制載運
八、行李
九、附加服務
十、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章兩岸直航私權糾紛司法管轄權問題研究
第一節兩岸直航私權糾紛司法管轄權衝突的概念和性質
一、司法管轄權的含義
二、兩岸民事司法管轄權衝突的性質
三、兩岸司法管轄權衝突的表現形式及成因
第二節兩岸航空直航糾紛的司法管轄權衝突現狀及依據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兩岸航空直航糾紛司法管轄權的現狀
第三節兩岸航空直航糾紛司法管轄權的確定原則與依據
一、確立管轄權的影響因素
二、確定兩岸直航糾紛司法管轄權的基本原則
三、確立管轄權的依據
第四節兩岸航空直航案件管轄權類別化
一、航空旅客運輸契約案件的管轄權確定
二、航空貨物運輸契約案件的管轄權確定
三、航空器致地(水)面第三人損害案件的管轄權確定
四、機上滋擾旅客侵權案件的管轄權確定
第五節多法域國家解決民商事糾紛管轄權衝突的實踐
一、對於有權管轄法院的判斷標準
二、避免管轄權衝突的制度設計
第六節兩岸航空直航司法管轄權衝突的解決
一、兩岸航空直航司法管轄權衝突的解決原則
二、兩岸航空直航司法管轄權衝突的解決途徑
附錄一海峽兩岸航空客貨運輸契約規則(建議稿)
附錄二海峽兩岸航空運輸相關規定適用條例(建議稿)
附錄三海協會與海基會關於兩岸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的協定(建議稿)
附錄四兩岸航空直航承運人運輸契約條件示範稿(旅客及行李)(建議稿)
附屬檔案一海峽兩岸航空直航運輸相關規定適用條款(旅客及行李運輸)(建議稿)
附屬檔案二兩岸航空直航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旅客及行李運輸)(建議稿)
附錄五兩岸航空直航承運人運輸契約條件(貨物)(建議稿)
附屬檔案一海峽兩岸航空直航運輸相關規定適用條款(貨運)(建議稿)
附屬檔案二兩岸航空直航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貨運)(建議稿)
附錄六建立兩岸航空直航旅客、託運人與承運人爭議調解機制的協定(建議稿)
附錄七關於兩岸航空直航糾紛確定管轄權的意見(建議稿)
參考書目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