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官分途原則

兩官分途原則是西方現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兩官,指政務官和事務官;兩官分途,指政務官和事務官在產生方式、任用條件、管理形式、職責範圍、職務履行等方面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兩類公職人員不能交替任職,其職能不能代替履行。英國是世界上最早確立兩官分途原則的國家。

“兩官分途”是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一個特點。“兩官”即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或稱政務官和事務官。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在產生方式、任用條件、職責範圍和管理辦法等方面屬於兩種不同的類型,互相之間不能交替任職,因之稱為“兩官分途”。政務類公務員由選舉或政府任命產生(如美國總統,參議員,眾議員)業務類公務員則通過競爭性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實行職務常任(如美國紐約市某局局長),他們對行政首長負責,不與政黨共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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