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在今天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針對溫州當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會商後回復,可以採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並註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復函》辦理相關手續”。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在今天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針對溫州當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會商後回復,可以採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並註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復函》辦理相關手續”。
近期我們收到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如何處理少數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的請示,提出來溫州當地民眾非常期盼儘早解決20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方便他們辦理住房交易、過戶和不動產登記手續。為此,我們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協商之後,就復函並抄送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確之前,我們提出可以採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辦法處理。
什麼是“兩不一正常”呢?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這是《物權法》149條講的,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所以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權利人不需要專門提出續期申請。第二個“不”,不收取費用。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收取相關費用。我們現在是按有償怎么收費,無償怎么收費,就是國家法律沒有規定之前,我們不作出任何收費的決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收取相關的有償使用的費用。第三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此類住房發生交易時,正常辦理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並註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復函》(國土資源廳函[2016]1712號)辦理相關手續”。
什麼是“兩不一正常”呢?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這是《物權法》149條講的,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所以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權利人不需要專門提出續期申請。第二個“不”,不收取費用。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收取相關費用。我們現在是按有償怎么收費,無償怎么收費,就是國家法律沒有規定之前,我們不作出任何收費的決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收取相關的有償使用的費用。第三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此類住房發生交易時,正常辦理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並註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復函》(國土資源廳函[2016]1712號)辦理相關手續”。
國土資源部提出“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是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意見》的要求,主要考慮便民利民,在相關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據本地實際先解決一些民眾當前面臨的住房不能過戶等實際問題,來維護民眾的權益,解決行政管理部門在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難題。之所以是過渡性辦法,一方面是溫州這次出現的問題牽扯麵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屬於改革初期先行先試造成的個別情況,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關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先按特辦法操作,待相關法律安排出台後再與之做好銜接,就是我們這個“兩不一正常”,一定不能給下一步相關部門作出法律安排不一致或者設定障礙。所以對帶有普遍性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問題,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國土資源部高度重視,我們將繼續加強調查研究,在相關工作中積極建言獻策,配合相關部門儘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關的法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