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黨的建設

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是中國共產黨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基本要求。指黨的建設要貫穿于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各方面。1994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 要把我們黨建設成為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能夠經受住各種風險、始終走在時代前列的馬克思主義政黨。1997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大進一步提出: 全黨要按照新的偉大工程的總目標,從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不斷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強大的戰鬥力,帶領人民完成新的歷史任務。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體現了一個重要思想,就是要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重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2006年,胡錦濤在建黨85周年講話中指出: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是緊密相關、相輔相成的,要貫穿於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之中,統一於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這就構成了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戰略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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