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07-4-26
執行日期:2007-4-2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體育局、團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體育局、團委:
為切實推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廣泛開展,吸引廣大青少年學生走向操場、走進大自然、走到陽光下,積極參加體育鍛鍊,掀起民眾性體育鍛鍊熱潮,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啟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是新時期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戰略舉措,其目的是在各級各類學校形成濃郁的校園體育鍛鍊氛圍和全員參與的民眾性體育鍛鍊風氣,有效地促進廣大青少年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鍊,切實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各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和共青團組織要高度重視,精心策劃,認真研究制訂方案,確保陽光體育運動在各地、各級各類學校全面開展,做到有聲勢、有影響、有內容。
二、統一時間、全面啟動。為擴大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聲勢,形成全國聯動、上下互動的體育活動氛圍,4月29日上午10時至11時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時間舉行陽光體育運動全面啟動、全國億萬學生集體鍛鍊一小時活動。屆時,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北京市政府將在北京舉辦大型“陽光體育運動”現場啟動活動,邀請中央領導同志出席,由中央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報導。各地要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師生在同期統一時間內以學校為單位,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適合各自特點的學生體育活動。
三、重視宣傳、營造氛圍。為積極爭取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重視,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青少年體育,各地在組織本地啟動活動時,要邀請當地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參加,各地教育、體育、共青團部門的主要領導都要參加。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宣傳報導,形成鼓勵青少年積極參加體育鍛鍊的宣傳聲勢。
四、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啟動活動結束後,各地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形成書面總結分別報送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共青團中央。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體育局、團委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
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