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清規

全真清規

全真清規是金元時期全真道對違犯戒律的道士執行處罰的條例,旨在約束道士、維 持道觀的正常活動和生活秩序。清規與戒律是相輔而行的。戒律警戒於事前,清規處罰 於事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真清規
  • 時期:金元時期
  • 對象:道士
  • 約束:道士、維 持道觀的正常活動
簡介,現存本,內容,

簡介

全真道初創時期,巴灶洪力倡苦修,離俗出家,教風淳樸,有規戒思想而無制度。《真仙 直指語錄》有馬丹陽“十勸”語錄,稱一不得犯國法,二見教門人須當先作禮,三斷贈霉殼采酒 色財氣,四除憂愁思慮,五遇寵若驚,六戒無明業火,七慎言語、節飲食,薄滋味、棄 榮華、絕憎愛,八不得學奇異怪事九居庵不過三間、道伴不過三人,十不得起勝心。 ①故元人徐琰概括全真教旨為“其修持大略以識心見性,剃龍全除情去欲,忍恥含垢,苦己利 人為之宗。”②元初全真道結交權貴,貴盛至極,教風日變,漸離自放草澤、儉戲擔朴刻苦 之旨,因此,逐仿效佛教清規訂立全真清規。

現存本

明正統(1436~1449)年間編成的《道藏》收有《全真清規》一卷,內容包括:指 蒙規式、簪披次序、遊方禮師、堂門戒臘、坐缽規式、祖師則例、三不起身、全真體用、 缽室賦、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了運算元升堂文、長春真人規榜和郎然子家書等。其中 “指蒙規式”是指導初入道的童蒙的規戒;“簪披次序”厘定“棄俗簪披”的先後次序, “遊方禮師”是對遊方道士的禮儀規定,“堂門戒臘”是對道士在宮觀中行止的禮儀規 定;“坐缽規式”是對於全真道士坐缽修持的規定;“祖師則例”和“三不起身”是對 於全真道士在宮觀內起居安排和禮儀的規定;“全真體用”則是闡述全真清規體現的教 義思想,稱“祖師設教,仙聖度人,開大乘之門徑,通眾妙之要津,俾舊匙笑剃元而造理,警 心妄以全真,貴忠心於清靜,務圓性於淳樸,深明短景,至樂長春”。

內容

“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明確規定了對於違反清規的道士的處罰標準:“一犯國法 遣出;二偷盜財物、遺送尊長者,燒毀衣缽,罰出;三說是談非、擾堂鬧眾者,竹篦罰 出;四酒色財氣食葷,但犯一者,罰出;五奸猾慵狡、嫉妒欺民和朵瞞者,罰出;六猖狂驕傲, 動不隨眾者,罰齋;七高言大語、作事躁暴者籃企紙項,罰香;八說怪事戲言、無故出庵門者, 罰油;九幹事不專、奸猾慵懶者,罰茶;十犯事輕者,並行罰拜”。③清道光二十二年 (1842)陝西張良廟和清鹹豐六年(1856)北京白雲觀都有《清規榜》的制訂,它們是 《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的發展,所責罰的行為更為具體明確,處罰的方式和標準也更 加多樣,除了罰出、罰齋、罰香、罰油、罰茶、罰拜外,還增加了遷單、頂清規乃至火 化示眾等。張良廟的《清規榜》還有炙斷眉毛、摘去衣領、打扁拐等處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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