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音樂教育聯盟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致力於推動世界範圍內不同音樂文化、音樂學派的建立與傳承發展;旨在加強全球化的國際音樂教育機構的交流與協作,發展全球音樂教育,打造世界級音樂教學、科研、創作、表演的學術共同體。

2018年9月26日,《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第一次理事會決議》通過聯盟總部基地落戶中國北京,並開啟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球音樂教育聯盟
  • 外文名:Global Music Education League
  • 性質:全球性、民間性、學術性組織
聯盟成立意義,聯盟宗旨,聯盟章程 暫行,組織機構,現任領導,聯合培養,第一次理事會公告,國家、北京市領導關懷,活動照片,全球音樂院校校長交流季,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校長交流季,媒體視角,

聯盟成立意義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的成立既是全球高等音樂院校之間交流互鑒的成果,更是對習近平總書記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講話上關於建立音樂教育聯盟的有效踐行。

聯盟宗旨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努力推動世界範圍內不同音樂文化、音樂學派的建立與傳承發展,旨在加強國際音樂教育機構的交流與協作,發展全球音樂教育;搭建國際化音樂人才培養、教學、科研、資源建設和交流合作的平台,創建符合未來發展趨勢的國際化音樂教育體系,推動世界各民族傳統音樂以及古典音樂的發展,促進各國音樂文化相互理解與交流,共奏人類進步的歡樂頌;同時,以音樂藝術的獨特力量消弭隔閡、純淨心靈,讓音樂成為世界和平的使者。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於2017年9月在北京成立。該組織是由中國音樂學院院長王黎光教授發起,聯合北美洲、歐洲、大洋洲和亞洲的60餘所頂級高等音樂院校和音樂機構共同建設的全球性非政府非盈利性學術組織。

聯盟章程 暫行

名稱:全球音樂教育聯盟(英文名稱: Global Music Education League,簡稱GMEL)
性質:本組織屬於非政府性、非盈利性,以學術探索、教育研究和科學實踐為追求的國際聯合組織。
成員構成:全球著名音樂教育機構及學術團體。
總部、秘書處地址:總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秘書處設在中國音樂學院。
組織架構:GMEL執行主席制度,下設理事會(執委會)和秘書處;秘書處負責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和日常事務處理。
願景:本組織由社會公益機構提供資金支持,旨在加強國際音樂教育機構的交流與協作,致力發展全球音樂 教育,打造世界級音樂教學、科研、創作、表演的學術共同體,搭建國際化音樂人才培養、教學、科研、資源建設和交流合作的平台,創建符合未來發展趨勢的國際化音樂教育體系,推動世界各民族傳 統音樂以及古典音樂的發展,促進各國民族文化理解與交流。
工作內容:
1.以音樂藝術為主導,推動世界和平進程;
2.成員單位共享有效的信息和資源服務,搭建相關教育資源平台;
3.舉辦國際頂級音樂賽事,設立國際一級賽事“音樂學院獎”;
4.推廣當代音樂作品,發展表現不同民族文化的歌劇、舞劇、音樂劇、歌舞電影以及聲樂和器樂作品;
5.全面提升和發展全球音樂教育水平;
6.成員單位定期舉辦針對中國各民族文化及世界文化的考察和交流活動;
7.聯盟學校間構建網路平台,以加強校際間的互動交流,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
準入條件:
1. 承諾遵守GMEL的章程;
2. 願意為世界音樂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3. 在音樂教育領域內有良好的資質;
4. 提出申請,理事會批准。
加入程式:
1. 填寫並提交加盟申請表,提交秘書處預先審核;
2. 理事會開會討論並表決通過;
3.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成員證書。
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 以洲際為代表成立理事會,聯盟主席由理事會決定,採用輪流制。
2. 享有參與聯盟重大問題的討論、研究、決策和參加聯盟組織的活動的權力;
3. 共享聯盟內的教育信息;
4. 以聯盟的名義開展有關活動;
5. 遵守本章程,執行聯盟有關決議,並向聯盟通報有關情況。
經費使用:
1. GMEL經費全部用於實現GMEL在本章程規定的音樂教育事業建設與發展;
2. 費用主要包括GMEL秘書處日常運作開支、會議組織、重大活動組織、專家聘請、產業調研、資料庫建設、官方網站建設和維護、服務平台研發與建設費用、品牌宣傳資料費用及其他有關開支。
財務管理:
1. 經費由秘書處設定財務部門專門負責管理,理事會進行監督,確保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和完整。
2. 秘書處根據理事會決議制定年度預算,經理事會批准後按計畫執行,並定期向理事會提交經費收支報告;
3.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賬務進行年度審計並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其他: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有關條款,經理事會通過,可對本章程進行補充或修正。
本章程由聯盟成立大會討論通過生效,並報指導單位備案。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圖組織機構圖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秘書處是負責聯盟日常工作的行政機構。秘書處設立
秘書長1人,秘書若干。秘書處設在主席所在單位。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落實聯盟理事會決議;
2.組織開展聯盟活動;
3.聯盟網站運營、組織聯盟院校的年鑑編纂;
4.撰寫聯盟年度工作報告;
5.負責聯絡與宣傳事宜;
6.辦理聯盟成員進退事宜。

現任領導

主席:中國音樂學院院長王黎光(亞洲)
理事:伊斯曼音樂學院院長賈馬爾·羅西(北美洲)
赫爾辛基藝術大學西貝柳斯音樂學院院長卡爾洛·希爾德(歐洲)
芝加哥大學音樂學院院長安妮·沃特爾斯·羅伯森(北美洲)
悉尼大學悉尼音樂學院院長安娜·瑞德(大洋洲)

聯合培養

2+2”學制是中國音樂學院與聯盟成員院校開展的本科生聯合培養項目,已在利茲音樂學院開展。學生在中國音樂學院完成前兩年課程,在聯盟成員院校完成後兩年課程。兩校學分互認,對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頒發兩校的學位證。
1+1+1”學制是面向碩士研究生開展的聯合培養項目,已與約克大學音樂學院正式開展合作。據介紹,學生在中國音樂學院完成研究生一年級和研究生三年的選修課程,在聯盟成員院校攻讀一年制研究生學位課程,第三年返回中國音樂學院撰寫畢業論文。兩校學分互認,對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頒發兩校的碩士學位證書。
“4+2”學制是面向本科四年級學生開展的本碩連讀合作培養項目,已與舊金山音樂學院正式開啟合作。學生須在四年內修滿本科全部學分,在聯盟院校完成兩年的碩士課程,兩校學分互認,對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分別頒發中國音樂學院本科學位、學歷證書和聯盟院校碩士學位證書。

第一次理事會公告

2018年9月26日,“2018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第一次理事會在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秘書處學校中國音樂學院勝利閉幕,經過與會理事的磋商和審議,一致達成以下決議:
1、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總部基地落戶中國北京。
2、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2+2”本科、“1+1+1”研究生及“4+2/4+1”本碩連讀等聯合人才培養計畫。
3、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成員學校選拔優秀學生組建“中國樂派”交響樂團。
4、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學院獎”,旨在培養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成員學校在校學生,為青年藝術家搭建世界級高端展示平台。
5、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統一各大洲、各國語言考核標準,為在校學生解決語言考核和學習瓶頸問題。
6、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舉辦“中國國際音樂大賽”系列國際賽事。
7、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網路課程及網路教學平台建設方案。
8、 審議通過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成員學校教師互訪常態化機制。

國家、北京市領導關懷

2017年9月11日,時任國家副總理劉延東親切會見前來參加“全球音樂院校校長交流季”的國內外音樂院校校長。2018年9月7日,北京市委書記蔡奇到我校走訪、調研全球音樂教育聯盟工作。2017年9月10日,北京市副市長王寧為“全球音樂院校校長交流季”致辭。

活動照片

全球音樂院校校長交流季

2017年9月,邀請來自亞洲、北美洲、歐洲、大洋洲16個國家的30餘位世界音樂院校校長齊聚一堂,共同參加“全球音樂院校校長交流季”並建立首個“全球音樂教育聯盟”,希望在此平台上能夠共同協力傳播豐富多樣的音樂文化。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校長交流季

2018全球音樂教育聯盟校長交流季”是聯盟成員國代表會議,共為期6天。20所世界頂尖音樂院校校長作為“全球音樂教育聯盟”30個成員的代表相聚中國音樂學院,召開理事會,並舉辦專題交流、音樂會、合作協定簽署、藝術採風等系列活動。

媒體視角

“全球音樂教育聯盟”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來自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網中央電視台人民網中國教育電視台等多家媒體進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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