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環境變化人類因素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

經中國科協批准,國際全球環境變化人類因素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CNC-IHDP)於2004年8月成立,科技部劉燕華副部長是CNC-IHDP主席。

CNC-IHDP成立以來積極參與IHDP活動,如2005年組團參加德國波恩召開的第六屆IHDP開放科學大會、參加IHDP國家委員會會議、組織編寫並向IHDP提交中國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研究國家報告等。2006年11月,CNC-IHDP還將主辦在北京召開的IHDP區域會議,屆時IHDP主要負責人均將出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球環境變化人類因素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
  • 外文名:CNC-IHDP
1、簡介:
經中國科協批准,國際全球環境變化人類因素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CNC-IHDP)於2004年8月成立,科技部劉燕華副部長是CNC-IHDP主席。
CNC-IHDP成立以來積極參與IHDP活動,如2005年組團參加德國波恩召開的第六屆IHDP開放科學大會、參加IHDP國家委員會會議、組織編寫並向IHDP提交中國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研究國家報告等。2006年11月,CNC-IHDP還將主辦在北京召開的IHDP區域會議,屆時IHDP主要負責人均將出席。此外,CNC-IHDP成員彭希哲教授現任IHDP科學委員會委員,劉紀遠研究員、閆小培教授分別在IHDP全球土地計畫、城市化計畫中擔任科學指導委員會委員。CNC-IHDP為中國科學家參與IHDP核心研究計畫提供了平台。
2、國際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CNC-IHDP)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性質
國際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Chinese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Dimensions Programme On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英文簡稱CNC-IHDP)是在中國科協的直接領導下推動和組織我國參加國際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計畫(IHDP)的學術性機構。CNC-IHDP業務指導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司。
第二條任務
(一)代表我國參加IHDP的有關活動;
(二)推動並協調國內各有關單位開展IHDP的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三)為國家的資源、環境管理,生態建設,環境外交以及國家和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提供知識儲備和科學諮詢服務;
(四)參與有關部門委託的國內重大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的論證;
(五)促進社會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
第二章組織
第三條
CNC-IHDP由有關科研和教育部門、學會團體、政府管理部門、企業的代表組成。委員人選由各組成單位推薦產生,報業務指導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CNC-IHDP當選委員應是活躍在全球環境變化研究、管理和科普領域的人士。在國際IHDP組織中代表中國任職的人士,以及遵照第五條規定成立的工作組組長,自動成為委員。
第四條
CNC-IHDP設立顧問委員會,聘任長期關注和從事全球環境變化研究和管理的著名人士作為成員。顧問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顧問委員會委員、主席、副主席由常務委員會確定。
第五條
CNC-IHDP設立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主席、副主席人選由上屆常務委員會提名,經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產生;秘書長由主席和副主席任命;並設立常務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
(一)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以及若干位由主席、副主席提名的委員組成。
(二) CNC-IHDP秘書處負責處理委員會決定的日常事務。秘書處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若干工作人員組成。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處理CNC-IHDP的日常事務;
2.籌備、組織全國委員會的會議與活動;
3.為我國參加國際IHDP活動做必要準備;
4.編輯出版通訊和年度國家報告,更新CNC-IHDP網站信息,報導國際有關IHDP的最新動態及國內有關計畫的執行情況。
(三)依照IHDP的核心研究項目,委員會設立工作組。工作組的職責是:代表CNC-IHDP參加IHDP核心研究項目的科學活動,定期組織學術交流。工作組組長列席常務委員會。
第六條CNC-IHDP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必要時臨時召開會議。
第七條CNC-IHDP主席、副主席、委員,顧問委員會的主席、委員均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四年,每屆至少替換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第八條CNC-IHDP委員的調整,由有關組成部門根據情況變化提出建議,經常務委員會討論確定後報業務指導和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章附則
第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經CNC-IHDP全體大會討論通過並報業務指導和主管部門備案;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生效、實施;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CNC-IH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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