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利益論

全民利益論是指會計主體學說派別之一。全民利益論以全民利益為帳務處理主體,而不集中於某一單位或集團的得失。按其觀點,任何企業的經營,除應注意其本身利益外,還應以全民利益為出發點,各項活動應在不違背全民利益的原則下,以求個別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而現代企業的領導人,不僅應對企業和股東負責,還應對全體員工、消費者、政府以及社會大眾負責。企業資產被認為是國家財富的一部分,負債資本則表示社會資金的分布情形,而損益數字則為社會財富增減變動的狀況。

從企業的社會會計責任這個觀點出發,謀求對企業經營方面的環境計畫以及對保護環境和防止消除公害等控制活動實行會計化;為政府編寫企亞環境皮書,提供有關企業經營活動的第一手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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