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

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是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關於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中農發〔2019〕5號)要求進行的申報方案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
  • 發文機關民政部、法務部
  • 發文時間:2019年12月6日
正式批文,試點名單,

正式批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農辦、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組織部、宣傳部、民政廳(局)、司法廳(局):
你廳(局、委、部)報送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申報方案收悉。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關於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中農發〔2019〕5號)要求,經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共同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確定北京市海淀區等115個縣(市、區)為鄉村治理體系建設首批試點單位(名單見附屬檔案),試點期為批覆之日至2021年12月底。原則同意各地上報的上述115個縣(市、區)試點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試點工作由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會同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共同推進,具體工作由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各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密切配合,明確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對於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要立足職能加強指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做好對本地區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加強跟蹤指導與監督檢查,把握試點工作進度,保證試點工作質量,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批覆的試點方案,突出問題導向,體現系統思維,堅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創新,紮實推進各項試點任務,在鄉村治理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創造新模式。試點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各級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工作的保障,研究制定推進試點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安排試點工作所需經費,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組織開展培訓,宣傳解讀好試點任務,加強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專家智庫的作用,強化人才支撐。注重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研究提煉試點過程中的突出亮點,邊試點邊總結,宣傳推廣試點中的好經驗好模式,發揮試點示範引領作用。
五、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對試點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中期評估。試點工作完成後,試點單位應提交全面系統的總結報告,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組織、宣傳、民政、司法等部門審核後報送。中期評估報告、試點單位總結報告請分別於2020年11月和2021年12月底前報送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
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
民政部法務部
2019年12月6日

試點名單

北京市:海淀區、平谷區
天津市:北辰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河間市、饒陽縣、任縣、邯鄲市峰峰礦區
山西省:靈丘縣、陽泉市郊區、長子縣
內蒙古自治區:東烏珠穆沁旗、伊金霍洛旗、阿拉善左旗
遼寧省:瀋陽市瀋北新區、新賓縣、盤山縣
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東豐縣、集安市
黑龍江省:樺南縣、蘭西縣
上海市:寶山區、崇明區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江陰市、邳州市、溧陽市、海門市、東台市、宿遷市宿豫區
浙江省:建德市、寧波市鄞州區、象山縣、安吉縣、海寧市、桐鄉市、衢州市衢江區、溫嶺市、三門縣、雲和縣
安徽省:泗縣、天長市、金寨縣、當塗縣、寧國市、黟縣
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長泰縣、晉江市
江西省:南昌縣、新余市渝水區、鉛山縣、鷹潭市餘江區、大余縣
山東省:平陰縣、萊西市、曲阜市、費縣、平原縣、鄆城縣
河南省:新密市、孟津縣、林州市、長垣市、濟源市
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宜城市、宜都市、秭歸縣、大冶市、仙桃市
湖南省:韶山市、津市市、石門縣、永州市零陵區、中方縣、漣源市
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佛山市南海區、蕉嶺縣、惠州市惠陽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浦北縣、貴港市覃塘區、河池市宜州區
海南省:瓊海市、樂東縣
重慶市:渝北區、江津區、銅梁區
四川省:崇州市、米易縣、德陽市羅江區、廣元市利州區、隆昌市、西昌市
貴州省:餘慶縣、盤州市、福泉市
雲南省:安寧市、西疇縣、滄源縣
西藏自治區:白朗縣
陝西省:鳳縣、榆林市榆陽區、留壩縣、漢陰縣、楊凌示範區楊陵區
甘肅省:高台縣、環縣、積石山縣
青海省:貴南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縣、阿克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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