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由“全國藝術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正式更名而來。

2022年12月,在第二屆中國藝術學50人論壇開幕式上,“全國藝術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正式更名為“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22年12月
發展歷史,領導分工,

發展歷史

2022年12月,在第二屆中國藝術學50人論壇開幕式上,“全國藝術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正式更名為“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領導分工

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第一屆領導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一、主任(按姓氏筆畫排序)
馮 遠(中央文史研究館副館長)
仲呈祥(著名文藝評論家)
范迪安(中央美術學院院長,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
俞 峰(中央音樂學院院長,中國文聯副主席)
俞 鋒(南京藝術學院黨委書記)
二、副主任
(一)常務副主任
張凌浩(南京藝術學院院長)
(二)副主任(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 賽(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院長、黨委書記)
吳為山(中國美術館館長)
郝 戎(中央戲劇學院院長)
胡智鋒(北京電影學院副院長,主持行政工作)
婁永琪(同濟大學副校長)
高世名(中國美術學院院長)
郭 磊(北京舞蹈學院院長)
黃昌勇(上海戲劇學院院長)
彭 鋒(北京大學藝術學院院長)
廖昌永(上海音樂學院院長)
廖祥忠(中國傳媒大學黨委書記)
潘魯生(山東工藝美術學院院長)
三、執行機構成員
(一)執行主任委員
劉偉冬(南京藝術學院原院長)
(二)執行副主任委員(秘書長)
李萬萬(南京藝術學院國際博物館學院院長)
王 方(南京藝術學院科研處處長)
(三)副秘書長
劉詩婷(全國藝術名詞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錢曉鳴(人民網高級編輯)
高振華(南京藝術學院國際博物館學院)
四、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於 平(南京藝術學院舞蹈學院名譽院長)
王 平(中國美術家協會分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王宏偉(天津音樂學院副院長,主持行政工作)
牛宏寶(中國人民大學藝術學院原院長)
文 鋒(四川音樂學院院長)
方曉風(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副院長)
龍迪勇(東南大學藝術學院院長)
朱盡暉(西安美術學院院長)
劉萬鳴(中國國家博物館副館長)
蘇 威(吉林藝術學院院長)
李 彤(南京藝術學院副院長)
李鳳亮(南方科技大學黨委書記)
李立新(南京藝術學院教授)
李向民(南京藝術學院副院長)
李象群(魯迅美術學院院長)
李新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
何成洲(南京大學藝術學院院長)
沈義貞(南京藝術學院人文學院院長)
宋協偉(中央美術學院設計學院院長)
張 捷(南京藝術學院副院長)
張承志(南京藝術學院原副院長)
張曉凌(華東師範大學美術學院院長)
范 勃(廣州美術學院院長)
范曉峰(南京藝術學院教授)
季 鐵(湖南大學設計學院院長)
龐茂琨(四川美術學院院長)
趙國英(故宮博物院副院長)
段勝峰(四川美術學院副院長)
侯道輝(廣西藝術學院院長)
賈廣健(天津美術學院院長)
夏燕靖(南京藝術學院教授)
徐青峰(山東藝術學院院長)
郭 浩(雲南藝術學院院長)
蔣 傑(南京藝術學院設計學院院長)
韓 緒(中國美術學院副院長)
曾成鋼(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院長)
謝建明(南京藝術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詹和平(南京藝術學院副院長)
鮑清芬(湖北美術學院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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