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ST羊業實施移除處理答記者問是在2014年05月13日由7061043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7061043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14年05月13日
- 效力級別:行業規定
一、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為何要對ST羊業實施移除處理?
答: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需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根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我司於2013年2月8日頒布的《關於發布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要求,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應履行其公司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的申請程式。ST羊業沒有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請材料,未能完成相關程式。自2013年2月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市場性質已發生變化,由於ST羊業未能完成相關程式,根據有關規定及主辦券商安排,我司決定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交易結算系統上線之際對其實施移除處理。
自2013年12月14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以來,掛牌公司的數量迅速增加,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對實體經濟的服務面大為拓寬。隨著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大,掛牌公司的監管風險也日益顯現。面對新的監管形勢,從維護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以及嚴肅市場紀律考慮,我司將加強掛牌公司的監管。對違反規定、觸及監管底線的行為,我司將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對於觸及終止掛牌規定的,將予以摘牌;對於達到證監會立案稽查標準的,將及時移交證監會稽查部門處理。
二、此次對ST羊業進行移除處理,在時點上為何如此考慮?
答:根據有關規定及主辦券商安排,由於ST羊業未能履行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的程式,自2013年3月起,我司已對其實施停牌處理。近期,我司新交易結算系統將建設完成並正式上線,原交易系統不再運行,由於ST羊業已不具備掛牌公司資格,根據有關規定及主辦券商安排,我司決定通過對其相關信息數據不予以錄入的方式對ST羊業進行移除處理。選擇此時處理ST羊業,主要是從當前市場發展形勢與監管工作要求考慮,希望給市場以明確的信號: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一個由市場化機制發揮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市場。今後,掛牌公司將有進有退並優勝劣汰,從而確保市場的健康發展。
此前,我司及相關單位為了妥善處理ST羊業作了充分的準備工作。一是我司在監管實踐中初步建立了終止掛牌的標準和程式,為處理ST羊業提供了比照依據;二是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出發,我司與有關單位為ST羊業股東所持股份後續的託管登記和根據股東意願提供非交易過戶服務等事宜作出了安排。三是探索發揮主辦券商事後妥善處理和化解風險的作用。目前,ST羊業的主辦券商廣發證券主動應對,已成立專門小組,為後續妥善處理投資者訴求做好了準備。
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ST羊業實施移除處理後,還會有何安排?
答:移除處理後,ST羊業股東持有的股份可繼續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根據ST羊業股東意願為其提供非交易過戶等服務。
四、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摘牌有何標準和程式?
答:在監管實踐中,我司已初步制定了掛牌公司終止掛牌的標準與程式。在標準上,主要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4.5.1條的規定;在程式上,對於達到終止掛牌標準的掛牌公司,按照我司制定的處理流程實施。我司將在監管實踐中對掛牌公司終止掛牌的標準與程式進一步完善。
(來源: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答: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需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根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我司於2013年2月8日頒布的《關於發布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要求,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應履行其公司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的申請程式。ST羊業沒有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請材料,未能完成相關程式。自2013年2月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市場性質已發生變化,由於ST羊業未能完成相關程式,根據有關規定及主辦券商安排,我司決定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交易結算系統上線之際對其實施移除處理。
自2013年12月14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以來,掛牌公司的數量迅速增加,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對實體經濟的服務面大為拓寬。隨著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大,掛牌公司的監管風險也日益顯現。面對新的監管形勢,從維護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以及嚴肅市場紀律考慮,我司將加強掛牌公司的監管。對違反規定、觸及監管底線的行為,我司將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對於觸及終止掛牌規定的,將予以摘牌;對於達到證監會立案稽查標準的,將及時移交證監會稽查部門處理。
二、此次對ST羊業進行移除處理,在時點上為何如此考慮?
答:根據有關規定及主辦券商安排,由於ST羊業未能履行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的程式,自2013年3月起,我司已對其實施停牌處理。近期,我司新交易結算系統將建設完成並正式上線,原交易系統不再運行,由於ST羊業已不具備掛牌公司資格,根據有關規定及主辦券商安排,我司決定通過對其相關信息數據不予以錄入的方式對ST羊業進行移除處理。選擇此時處理ST羊業,主要是從當前市場發展形勢與監管工作要求考慮,希望給市場以明確的信號: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一個由市場化機制發揮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市場。今後,掛牌公司將有進有退並優勝劣汰,從而確保市場的健康發展。
此前,我司及相關單位為了妥善處理ST羊業作了充分的準備工作。一是我司在監管實踐中初步建立了終止掛牌的標準和程式,為處理ST羊業提供了比照依據;二是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出發,我司與有關單位為ST羊業股東所持股份後續的託管登記和根據股東意願提供非交易過戶服務等事宜作出了安排。三是探索發揮主辦券商事後妥善處理和化解風險的作用。目前,ST羊業的主辦券商廣發證券主動應對,已成立專門小組,為後續妥善處理投資者訴求做好了準備。
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ST羊業實施移除處理後,還會有何安排?
答:移除處理後,ST羊業股東持有的股份可繼續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根據ST羊業股東意願為其提供非交易過戶等服務。
四、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摘牌有何標準和程式?
答:在監管實踐中,我司已初步制定了掛牌公司終止掛牌的標準與程式。在標準上,主要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4.5.1條的規定;在程式上,對於達到終止掛牌標準的掛牌公司,按照我司制定的處理流程實施。我司將在監管實踐中對掛牌公司終止掛牌的標準與程式進一步完善。
(來源: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