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法務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法務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法務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法務部、公安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司法廳(局),公安廳(局):
近年來,各級老齡工作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積極的社會效果。但是也應看到,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還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涉及老年人權益的各種糾紛還比較突出,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問題時有發生,應當引起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老年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老齡工作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加強老年維權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充分履行職責,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積極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級老齡工作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在組織基層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運用多種形式和手段,廣泛深入地開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加強對廣大民眾尤其是青少年的宣傳教育,使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家庭、社會和個人對老年人應盡的義務,增強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意識和為老年人服務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堅決與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鬥爭。同時也要根據老年人的特點,對其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各級老齡工作部門要加強與司法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及有關新聞媒體的聯繫協作,整合各方面的宣傳資源,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保障老年人權益的法制宣傳和敬老道德教育。要充分發揮輿論的激勵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先進典型。要把法制宣傳與精神文明建設結合起來,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在全社會營造敬老愛老養老助老的良好氛圍,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夯實社會和思想基礎。
二、及時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和司法保護,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大力倡導和鼓勵廣大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及時、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務。及時、優先辦理涉及老年人合法權益或者老年人委託、求助的法律事務。積極為老年人提供訴訟代理及法律諮詢、代書、調解、辦理公證等各種非訴訟代理服務。加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將服務領域不斷向城市社區和農村延伸。堅持服務的公益性,將社會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對於貧困老年人,根據情況適當實行低收費或減收費。堅持服務的便民性,採取多種形式,使老年人能方便、及時獲得法律服務。堅持服務的主動性,為行動不便和有緊急事項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加強服務的針對性,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老年人的法律服務需求。
各級老齡工作部門要加強老年人來信來訪和有關老年人法律政策的諮詢服務工作,及時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供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需求信息。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個文明”建設等活動中,要把敬老愛老助老作為重要內容,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為老年人辦好事、辦實事,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安居環境。
加強涉老糾紛的調解工作。基層老齡工作部門要協調有關方面,依託基層組織,深入排查涉及老年人的矛盾和糾紛,並做好消除矛盾、化解糾紛的工作。人民調解組織要把涉老糾紛的調解作為重要內容,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積極開展摸情況、排重點、查隱患工作,認真研究和掌握涉老糾紛發生的原因和規律,從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出發,不斷提高涉老糾紛調解的成功率,增強涉老糾紛調解的社會效果。基層老年協會等老年民眾組織要積極協助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涉老糾紛的調解工作,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促進老年人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
依法嚴肅處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要依法受理涉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申訴、控告和檢舉。基層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認真地受理涉及老年人的報警和求助。對傷害老年人人身安全和侵犯老年人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需要調解的,積極做好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對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的,予以治安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基層老齡工作部門要及時發現和制止侵害老年人權益的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嚴肅處理嚴重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
各地法律援助機構應從本地實際出發,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多種形式的法律援助。對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要簡化程式,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定,其受援標準可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律援助標準線上適當上浮;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採取上門服務、定期回訪等方法,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和質量;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老年人法律諮詢熱線、諮詢信箱,方便老年人諮詢和尋求法律援助。可以參與老齡工作部門重大涉法問題的研究,提出對策建議。也可在基層社區設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聯絡站或工作部,配備專(兼)職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開展法律諮詢、調解、代書等工作,拓展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範圍。
三、切實加強對老年維權工作的指導
各級老齡工作部門、司法行政機關和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老年維權工作,將其列入工作計畫,擺上議事日程,認真部署,抓好落實。各級老齡工作部門要與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法律服務機構建立經常性聯繫,及時溝通情況,交換意見,提出建議。老齡工作部門可視情況設立老年維權或法律諮詢機構。要及時總結推廣老年維權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對在老年維權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作用,配合人大進行執法檢查,充分發揮社會和媒體的監督作用,切實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落到實處。積極開展創建“敬老模範村”和“敬老模範社區”活動。在贍養問題突出的地區,加強贍養協定簽訂工作。協調組織貧困老年人救助工作,推進老年人優待政策落實工作。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將協同法務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逐步開展“老年人維權示範崗”工作,對在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安全保護、調解糾紛、法律諮詢等方面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發證掛牌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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