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綜合開發規劃

全國綜合開發規劃是日本政府為指導日本全國的國土開發建設而制訂的規劃。1962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第一個《全國綜合開發規劃》,簡稱“一全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綜合開發規劃
“一全綜”的開發目標,“一全綜”的開發方式,開發程式和步驟:,“一全綜”的實施結果,

“一全綜”的開發目標

1960年前後,日本經濟的高速增長進入新的階段。重化學工業的急劇發展,加速了沿海工業地帶的形成。“國民收入倍增計畫”又提出所謂“太平洋工業地帶構想”。這一構想引起太平洋沿岸以外地區的不滿、不平和強烈反對。如此背景下,“一全綜”的目標定位於縮小收入差別、地區差別和國土的均衡發展。
“一全綜”國土開發的最大目標是“縮小區域間差距”,表明日本國土開發從資源開發、產業基礎開發為主要內容的“經濟開發”轉向以縮小區域差距為主要內容的“社會開發”

“一全綜”的開發方式

“一全綜”的開發方式是“據點開發方式”。鑒於當時日本經濟過分偏重於東京大阪名古屋北九州四大工業基地,政府決定使工業向地方擴散。考慮到財力、物力的制約,不可能全面鋪開,遍地開花。從經濟效益出發,只能按工業開發適應性的大小順序,採取“據點開發方式”。
具體措施就是實施“新產業城市建設構想”,其目的是試圖通過據點城市吸引重化學工業企業,進而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增加居民的收入,以此提高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和居民的社會福利水平,振興區域經濟。避免人口向大城市的過度集中,培養區域核心據點,使國土均衡發展。

開發程式和步驟:

· 集中公共投資,用於產業基礎設施建設;
· 引進原材料,重點發展重化學工業;
· 發展相關產業;
· 實現地區城市化及生活方式的變化;
· 周圍鄉村的農業、漁業實現現代化;
· 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 完善生活基礎設施,提高居民的福利;
· 使企業和人口得到疏散;
· 解決“過密”、“過疏”問題;
· 實現地區間平衡發展的目標。

“一全綜”的實施結果

進一步削弱了區域經濟的內在發展動力,強化了向心型區域經濟結構,使“過密”、“過疏”問題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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