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礦業權出讓動態監測(2015年)成果報告》是由中國國土資源研究院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史登峰、曾凌雲、羅小利、郭彤荔、史瑾瑾、張 博、楊再興、呂建偉、王聯軍、原振雷、穆春芳、朱 清、鄒 愉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礦業權出讓動態監測(2015年)成果報告
- 第一完成單位:中國國土資源研究院
- 主要完成人:史登峰、曾凌雲、羅小利、郭彤荔、史瑾瑾、張 博、楊再興、呂建偉、王聯軍、原振雷、穆春芳、朱 清、鄒 愉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 20200097 |
成果名稱 | 全國礦業權出讓動態監測(2015年)成果報告 |
第一完成單位 | 中國國土資源研究院 |
主要完成人 | 史登峰、曾凌雲、羅小利、郭彤荔、史瑾瑾、張 博、楊再興、呂建偉、王聯軍、原振雷、穆春芳、朱 清、鄒 愉 |
研究起始日期 | 2015-01-01 |
研究終止日期 | 2015-12-01 |
主題詞 | ①礦業權出讓②動態監測③出讓制度改革 |
成果摘要
本項目研究目的與意義:以全國礦業權出讓公示公開系統為基礎,跟蹤監測全國礦業權出讓市場,監控和分析礦業權出讓信息,調查並預警異常出讓項目,研判礦業權出讓中的易發性、多發性和傾向性問題,提出完善礦業權出讓管理制度的對策建議,為礦業權管理簡政放權和深化改革後國土資源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主要論點與論據:按照""以監測推進分析,以分析支撐管理""的核心目標,本子項目按照""開展日常監測--人工分析研判--異常項目數據集--典型異常項目調查核實--提交監測分析報告--提出制度完善建議""的總體工作思路,對全國礦業權出讓公示公開信息開展常態化動態監測分析,研判礦業權出讓中的易發性、多發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完善礦業權出讓管理制度的對策建議,為國土資源部加強礦業權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支持。項目主要研究方法包括:信息自動化採集分析、數理統計、綜合分析、書面調研、實地調研、座談諮詢與頭腦風暴、統計分析與綜合研究等。,本項目研究目的與意義:以全國礦業權出讓公示公開系統為基礎,跟蹤監測全國礦業權出讓市場,監控和分析礦業權出讓信息,調查並預警異常出讓項目,研判礦業權出讓中的易發性、多發性和傾向性問題,提出完善礦業權出讓管理制度的對策建議,為礦業權管理簡政放權和深化改革後國土資源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主要論點與論據:按照""以監測推進分析,以分析支撐管理""的核心目標,本子項目按照""開展日常監測--人工分析研判--異常項目數據集--典型異常項目調查核實--提交監測分析報告--提出制度完善建議""的總體工作思路,對全國礦業權出讓公示公開信息開展常態化動態監測分析,研判礦業權出讓中的易發性、多發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完善礦業權出讓管理制度的對策建議,為國土資源部加強礦業權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支持。項目主要研究方法包括:信息自動化採集分析、數理統計、綜合分析、書面調研、實地調研、座談諮詢與頭腦風暴、統計分析與綜合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