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的決定》在1986.12.02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6.12.02
  • 實施時間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提請,決定:為了恢復並確立國家行政監察體制,加強國家監察工作,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