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2月18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民主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62.12.18
- 實施時間:1962.12.18
(1962年12月18日通過)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民主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類別)
1962年12月18日通過。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58年7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商航海條約的決議...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派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為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的全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