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5日通過。 基本介紹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號和第三號議定書的決定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時間:1988.09.05實施時間:1988.09.05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政府於1987年2月10日簽署的《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號和第三號議定書,並重申中國政府代表在簽署上述議定書時所作的聲明。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