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號和第三號議定書的決定

1988年9月5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號和第三號議定書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8.09.05
  • 實施時間:1988.09.05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政府於1987年2月10日簽署的《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號和第三號議定書,並重申中國政府代表在簽署上述議定書時所作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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