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1年12月29日發布,自1991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1991年12月29日
- 實施日期:1991年12月29日
- 效力級別:工作檔案
- 法規類別:締結條約與參加國際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68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68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