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鐵路商務總局

全台鐵路商務總局

全台鐵路商務總局是清朝福建台灣省首任巡撫劉銘傳奉準“修鐵路、創辦商務”後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在台設立的機關之一,一說正式全名為全台輪船鐵路商務總局,又稱為商務局、台北通商總局[注 2],而傳世關防銘文為“辦理台灣商務總局關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台鐵路商務總局
  • 地區清朝福建台灣省
  • 人物劉銘傳
  • 時間:1887年
沿革,組織,

沿革

商務局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成立時,初由林維源為商務督辦,後因林維源已兼辦台北撫墾事務,改由楊宗瀚督辦商務。該局除了處理鐵路興建事宜外,也在上海旗昌洋行經手下購買兩艘快船,分別名叫“斯美”與“駕時”;“斯美”專門來往台灣與上海、福州,“駕時”則專門航行於香港、廈門一帶。後來鐵路開工不久後,楊宗瀚因病假歸,遂委任張士瑜為總理。而根據台灣總督府鐵道部採訪楊懷瑾(曾任票房司事)所得到的記錄,商務局內原先設有文案、帳房、書班,後來又增加收發處、收課銀與翻譯的編制。此外除會辦由英國人馬迪遜擔任外,也有聘用數名外國人掌管測量與技術事務,而火車駕駛也有不少是英國人,但到了光緒十八年(1892年)時除了馬迪遜留下繼續擔任會辦,協助監督鐵路技術外,其他外籍技術人士幾乎都返回本國去了。
劉銘傳劉銘傳
而商務局廳舍是一位於台北城外東北角的三板橋莊的洋樓,在這之前原本設於機器局廳舍內。乙未割台後,商務局廳舍曾作為“鐵道工夫舍”(鐵道養路工宿舍),後來變成騎兵營。

組織

以下為《台灣鐵道史》一書採訪相關人物後所記錄的商務局組織,以及職員名字:
職稱
待遇
曾任職之人員
總辦
薪俸五十兩、公費二百兩、轎夫四人、使役夫十人
張士瑜、黨鳳岡、蔣斯彤、姚西漠
會辦
薪俸五百元、食費二百五十元、轎夫四人、使役夫四人
馬迪遜(英國人)
提調
薪俸五十兩
黨鳳岡、張經綸
文案
薪俸二十兩
楊雨臣
帳房
薪俸十二兩
馬仁軒
書班
薪俸有差

收發處
薪俸十二兩
蕭某
收課銀
薪俸十二兩
胥瑞之
翻譯
薪俸二十四兩
陳品山
稽查鐵路委員
俸給三十兩、食費十兩
達鳳翔、白正卿
稽查橋工委員
俸給三十兩、公費二十兩、轎夫四人、使役夫十人
以鶴筌、張家德
巡查鐵路工頭
俸給二十四元
劉發順
正副票房司事
正薪俸十二元、副薪俸八元,皆有食費三兩
楊懷瑾、程華封、姚子廷、朱清賢、林微卿、湖齊蒼、嚴相華、徐良臣、沙鏡波、沈某
正副查票司事
正薪俸十二元、副薪俸八元,皆有食費三兩
雲昌、楊慶馨、林助、張玉波、馬萼卿、馮榮周
開車
外國人薪俸百十元,其他六十元到三十元

火車場管理

張鴻英
提調、文案、帳房、書班、收發處、收課銀、翻譯並無食費,由總辦從其公費分給。
巡丁頭、巡丁、管螺絲、洗車、燒火、拭車的薪俸各從十三兩到八兩
根據達鳳翔(曾任稽查鐵路委員)的說法,會辦的薪俸與公費合起來有五百餘元,提調薪俸四十兩、食費公費二十兩,文案薪俸三十兩,帳房薪俸二十兩,票房司事薪俸則從十六兩到十兩,總辦薪俸五十兩外還有食費公費二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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