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自治區本級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的補充通知》(內政辦發〔2015〕19號)以及2016年新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的要求,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布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本情況
(一)工商部門主要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組織管理全區各類工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實施監管,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工商登記,各類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信息公開工作;
2.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統籌指導職責,指導、監督檢查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和各盟市政府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區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依法開展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工作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維護工作,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市場“黑名單”制度,承擔與政府其他部門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換共享工作,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市場主體信用查詢信息服務;
3.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職責,組織開展全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和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4.依法組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開展各類交易市場登記管理,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市場經營秩序、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行為工作,加強網路商品交易及服務行為監管,依法查處網路商品交易違法行為,營造公平正義規範有序的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環境,承擔全區網路交易市場輿情監測工作;
5.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經濟違法行為;
6.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直銷活動的工作,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7.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負責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監督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8.負責註冊商標及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申報馳名商標,認定自治區著名商標,保護商標專用權、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規範商標代理工作, 依法查處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行為;
9.負責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查處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10.調查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組織指導開展小微企業、專業市場、個體工商戶黨建工作;
11.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依法查處管轄範圍內重大經濟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案件查處工作,承辦自治區政府、國家工商總局交辦案件;
12.負責全區工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規劃、標準制定、指導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
13.領導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指導自治區工商系統及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基層規範化建設,負責自治區工商系統及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幹部培訓工作。
(二)2016年工商部門承擔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016年,工商部門面臨的改革任務依然非常繁重。全國工商系統深化改革加強基層建設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自治區政府明確工商部門要牽頭抓好的改革任務。結合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工商部門2016年要抓好以下重點改革任務。
1.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這是國務院部署的一項硬任務。根據《自治區政府關於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制定的改革路線圖、任務單、時間表,加快系統升級和軟體開發,確保 2016年實現與相關部門的業務對接、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有序推進存續市場主體新舊照轉換工作,抓好“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推廣使用工作。抓好改革實施的業務培訓,確保改革順利實施。二是深入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2016年在全區推廣市場主體簡易退出機制、電子營業執照、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企業名稱網上核准登記改革。簡化和完善企業註銷流程,試行對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註銷程式,著力構建便捷有序的市場退出機制。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經營自主權,推動形成各類市場主體平等進入市場的機制。三是切實強化對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管。健全完善和認真落實信用監管機制,繼續做好企業信息公示工作,依法做好企業年報等公示信息的抽查,推進工商及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完善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信用監管制度,落實好工商總局《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強化對市場主體的信用約束。積極構建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統一的經營異常名錄系統庫和嚴重失信名單庫,與有關部門信息共享、協同監管、聯合懲戒,實現“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的信用監管目標。四是認真落實“全國一張網”建設要求。“全國一張網”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這是加強信用監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改進市場監管的重要載體。2016年要認真落實工商總局的要求,積極開展國家法人庫地方業務支撐系統建設,建立跨部門企業公示信息歸集交換機制,為企業各類公示信息的全國集中、關聯整合和統一公示做好準備。同時,以“全國一張網”建設為契機,科學制定全區統一的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加強全區工商系統信息化的統籌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設和套用的水平。五是加快小微企業名錄建設步伐。《自治區 2015 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分工方案》中明確由工商部門牽頭負責這項工作,主要包括扶持政策公示、小微企業庫、申請扶持導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功能。工商總局明確要求各地要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抓緊建設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在2016年實現所有板塊的功能,並建立起多部門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結合以上五項重點工作,2016年安排信息化建設 2204萬元(使用國家局專項結餘448萬),完善全區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包括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全區工商系統綜合業務(包括全區工商系統全程電子化登記、網上辦公、網上監管平台)、全區工商系統OA辦公及協同政務平台、移動辦公系統的改造以及網路設備更新。六是強化商事登記改革宣傳工作。全年投入150萬元通過各級主流媒體、系統內外網、政務信息等途徑,大力宣傳工商部門推動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監管執法的重要舉措、服務發展的重要成果、體制改革後的重要職責,為工商部門改革發展奠基鋪路。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類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民眾對商事制度改革的知曉率、認同率。
2.加大重點領域的執法辦案力度。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和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續深化,市場競爭也更加激烈。加強市場監管執法,維護市場秩序的任務日益艱巨。執法辦案是工商及市場監管部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的重要手段。全年投入 451萬元繼續加大重點領域執法辦案力度。一是切實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網路商品交易、假冒偽劣、商標侵權、廣告違法、非法傳銷、無照經營、契約欺詐、“霸王條款”等方面的執法辦案力度。依法查處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要依法行政、依法履職、依法辦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大力推行網上辦案和重大案件報備制度,按規定需要公示的案件要按時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二是強化網路市場監管。堅持“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推動網路市場監管社會共治。探索建立與新的商事制度相適應的查處無照經營新機制。三是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央企及外埠大企業駐區分支機構變更、扶持小微企業發展、非公黨建、促進就業創業等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工作。
3.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深入貫徹落實新《消法》,充分發揮工商及市場監管部門消費維權的重要職能作用,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一是辦好“月月 3·15”活動,強力打造消費維權品牌。加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力度,嚴厲打擊民眾反映突出、問題相對集中的消費侵權行為。二是組織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全年投入 360萬元用於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重點商品質量監管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嚴厲查處消費侵權案件,及時公示不合格商品信息,責令經營者對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並依法查處。三是結合工商總局出台 12315 數據新標準的實際,升級改造 12315 信息化系統。提高 12315服務熱線的接通率,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創新消費維權機制,提升消費糾紛調處能力,強化消費維權數據分析利用,加大消費維權信息歸集和整合力度。積極開展消費宣傳教育,加強消費引導,倡導適度消費、綠色消費、健康消費,提高履行公益職責的綜合服務水平。
4.抓好基層建設。國家工商總局研究起草了《關於加強基層建設的意見》,提出了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建設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一要全面落實基層的監管執法任務。充分發揮基層工商及市場監管部門直面人民民眾、直面市場主體的優勢,在承接、執行和落實各項工作任務上下功夫。二要切實抓好基層基礎建設,統籌做好全區工商系統信息化、幹部教育培訓、12315 體系等一體化建設。三要加強隊伍建設。按照雙重管理的要求與地方共同做好領導班子建設,加大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力度,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設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四是加強業務培訓學習。國家的改革政策層出不窮,學習新出台、新修訂法律法規的任務量很大,要加強學習培訓,不斷學習研究改革政策,防止出現疏漏,突出理論學習、法規學習和基本技能學習三個重點,確保教育培訓工作取得實效。全年投入228萬元切實加強幹部法律法規培訓及個體私營從業者素質提高培訓,增強執法人員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促進公平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提高個體私營經濟從業者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大力加強工商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向上的工作生活環境。
(三)工商部門構成基本情況
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納入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的9個預算單位,包括: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自治區工商局中西部稽查分局、自治區工商局東部稽查分局,自治區消費者協會、自治區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協會、自治區工商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自治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自治區廣告監測中心。
共有人員編制202個,其中:行政編制125個,工勤編制4個,事業編制73個。實有人員265人,其中:在職人員183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79人,離崗退養人員1人。遺屬6人。
二、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預算總體情況
(一)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按照自治區財政廳的編制要求以及財政部2016年政府收支科目的規定,2016年支出預算共安排6817.40萬元,較2015年預算減少956.3萬元,下降12%。具體分類安排情況如下:
——安排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163.79萬元。主要用於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其中在職人員經費1489.73萬元;公用經費包括基本公用和專項業務經費4674.06萬元。按照《自治區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投標數額標準》的規定,列入政府採購預算資金3471萬元。
——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1.64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經費。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171.97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繳交。
(二)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支出情況
“三公經費”預算安排實行壓減,2016年安排“三公經費”預算總計89萬元,較2015年預算下降93.2%。
1.因公出國(境)預算15萬元,與2015年持平,主要安排國家工商總局國外培訓和自治區政府統一組織的外事公務;
2.公務接待預算23萬元,其中自治區工商局本級20萬元,與2015年持平;自治區個體勞動者協會1.5萬元,與2015年持平;自治區消費者協會1.5萬元,該單位上年未安排此項支出;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51萬元,較2015年預算下降53.9%,2016年機關行政公車改革執法執勤車、公務車各保留5輛、二級事業單位車輛統一管理6輛;
4.2016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
三、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預算科目說明
2016年部門預算,自治區財政廳將各預算單位的專項業務費支出統一納入基本支出管理。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屬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含保障日常運行的公用經費以及用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專項業務費支出),其中專項業務費支出包括各類企業註冊登記和年檢、商標註冊和評審、各類公告、廣告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規範管理、打擊走私販私、打擊假冒偽劣商品、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直銷管理、反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和契約欺詐等行政執法辦案、信息化建設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屬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離休費和退休費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指用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內蒙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