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振興羊絨產業的意見》是內蒙古自治區為了振興羊絨產業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振興羊絨產業的意見
-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
- 關於:振興羊絨產業
- 實質:意見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我區是中國乃至世界山羊絨原料的主產區及最大的山羊絨製品深加工和出口省區,羊絨產業是自治區經濟發展的特色優勢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和增加農牧民收入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2012年全區原絨產量7642噸,約占全國原絨產量的50%;羊絨產業從業人員約7萬人,規模以上羊絨製品加工企業約150家,實現工業增加值60億元;生產羊絨衫1155萬件,羊絨圍巾4000多萬條,居全國第一位。擁有包括“鄂爾多斯”、“鹿王”、“維信”、“兆君”等國內知名品牌在內的近60個品牌商標。
但是,近年來我區羊絨產業出現優良山羊品種資源減少,養殖效益偏低,原料質量下降;羊絨製品品牌培育不足,貼牌出口銷售比例高;加工產能過剩,結構不合理;園區建設滯後,裝備水平低,人才流失和企業招工難等諸多問題。在國內外競爭更加激烈的環境下,我區羊絨產業全行業進入迎接挑戰、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
為了提高農牧民收入,保護我區優質白絨山羊品種,扭轉當前羊絨產業發展的被動局面,促進羊絨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繼續保持我區羊絨產業在全國的引領優勢,結合自治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目標(2013年—2020年)
(一)總體目標。原絨產量穩定在6000噸以上;規模以上羊絨製品加工產業實現工業增加值120億元以上;羊絨精品化比例在現有40%的基礎上提升20個百分點;龍頭企業自主品牌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在現有55%的基礎上提升20個百分點;貼牌出口銷售比例在現有90%的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
(二)基地建設目標。保護區內絨纖維細度15.5微米以下的絨山羊占保護區絨山羊存欄的80%以上,建設符合“1436”和“1396”標準的10個高科技標準化示範養殖區。
(三)收儲目標。通過十年收儲,力爭原絨零出口,無毛絨出口控制在20%以內,區內自產羊絨加工率達到80%以上。
(四)園區建設目標。建成鄂爾多斯市、包頭市、巴彥淖爾市和呼和浩特市國內領先的羊絨製品加工、展示和旅遊觀光綜合產業園區。建立以赤峰市為中心,輻射錫林郭勒盟、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的東部區羊絨產業聚集區。
(五)品牌培育目標。通過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提升產品價值內涵,在現有區內知名品牌中,再打造3至5箇中國馳名商標,在現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基礎上,打造2個以上國際知名品牌。
二、主要任務
(一)啟動絨山羊提質工程,保護絨山羊優質資源,從根源上解決羊絨質量下降問題。
1.絨山羊保護區建設項目。對內蒙古白絨山羊(阿爾巴斯型、二郎山型、阿拉善型)和罕山白絨山羊、烏珠穆沁白絨山羊核心區旗縣劃定區域進行保護區建設,保護區內禁止引進其他品種。通過5年努力,使保護區內絨纖維細度在15.5微米以下的絨山羊占保護區絨山羊存欄的80%以上;10年後,絨纖維細度在15.5微米以下的絨山羊占保護區絨山羊存欄的100%,絨纖維細度在14.5微米以下的絨山羊占保護區絨山羊存欄的80%以上。
(1)種公羊補貼。對核心區域旗縣,西部主產區養殖戶購買種羊場生產的絨纖維細度在14.5微米以下公羊,中東部地區購買絨纖維細度在15.0微米以下公羊,同時開展人工授精的予以補貼,每隻公羊補貼5000元。具體補貼辦法按照畜牧技術部門鑑定分析結果,核實數量後按頭直補。
(2)基礎母羊補貼。在重點旗縣核心產區基礎母羊存欄100隻以上核心群中,按西部主產區母羊絨纖維細度在14.0微米以下,中東部地區母羊絨纖維細度在14.5微米以下為標準進行補貼,每隻母羊補貼100元。
經費主要用於種公羊和核心群基礎母羊購置補貼,絨山羊提質增效技術推廣、現代裝備、分年齡和分部位抓絨設備、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及絨山羊保險等。
2.絨山羊種羊場建設項目。對提供符合絨纖維直徑≤14.5微米種公羊100隻以上的種羊場,每年安排60萬元補貼性運轉經費。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畜舍的改擴建、組建和擴大核心群、購置必要的儀器設備以及飼草料補助等。種羊場建設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對於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種公羊的種羊場,取消補貼資格。
3.絨山羊人工授精站點建設項目。對新建和改擴建人工授精站點80處,每處補貼5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改良配種器材購置更新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4.絨山羊生產性能測定項目。支持農業部種羊及羊毛羊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呼和浩特市)和重點旗縣絨山羊生產性能監測站點建設項目。經費主要用於檢測能力建設,包括新建、改擴建實驗室和畜舍,購置、更新檢測設施設備,開展生產性能測定。
(二) 推廣增絨新技術,推行絨山羊標準化生產。
儘快攻克舍飼圈養絨山羊技術難題,大力推廣絨山羊標準化生產。在絨山羊集中的旗縣建設符合“1436”和“1396”標準的10個高科技示範養殖區,按實施方案驗收合格的每個示範區補助100萬元。補助資金一是用於種羊引進、中心配種站建設、標準化羊舍建設、青貯窖建設、牲畜飼草庫建設,機械設備購置等;對結構調整後基礎條件較好的牧區進行現代化家庭牧場建設,共建設家庭牧場100處,每處補助3萬元。二是用於補助標準化增絨羊舍建設,規範絨山羊標準化舍飼圈養,建立和推廣“企業+基地+農牧戶”養殖模式,推廣絨山羊增絨新技術,創新絨山羊“統一供應種畜、統一飼養方式、統一疫病防控、統一科學管理、統一建設服務”的標準化養殖體系。引導企業同專業戶、合作社聯建基地,實現企業增效、農牧民增收。
(三)完善羊絨收儲制度,提高羊絨價格和農牧民收入。
1.收儲原則及條件。企業自願收儲,向銀行貸款,政府貼息。具備條件的企業自願申請承擔收儲任務,有關金融部門按企業收儲任務給予貸款,產生利息由自治區本級財政、盟市財政和企業各承擔三分之一。近2年收儲加工區內羊絨數量列前10名企業,羊絨製品出口列前10名企業(依據海關2011年和2012年出口統計),纖維細度在14.5微米以下羊絨生產產量列前10名基地企業具備申請資格。收儲企業總資產規模在1億元以上、資產負債率小於60%、銀行信用等級AA以上,原則上為自治區級及以上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2.收儲範圍和收儲量。收儲範圍是區內生產的絨纖維細度在16微米以下優質牡羊絨,收儲原絨(包括分梳白山羊絨折原絨)總量不超過6000噸。
3.收儲程式和監管方法。企業向自治區農牧業廳提出書面申請,按照收儲企業規模、收購和消化原絨能力、承擔風險能力、誠信度及申請量確定收儲企業和收儲額度。由放貸銀行確定貸款額度。年末由自治區農牧業廳組織財政廳、公證檢驗承檢機構和會計事務所對企業實際庫存量、轉化量、出口量和生產量進行核定後確定貼息額度。收儲企業先行支付收儲資金產生利息,年末憑國稅局制發的電子版農副產品統一採購發票、依據確定的額度向農牧業主管部門申請補貼。羊絨收儲實行動態管理,對難以完成或不能履行收儲任務的企業,主管部門要及時進行調整。
每年6000萬元收儲貼息資金由自治區本級財政、盟市財政和收儲企業各承擔2000萬元。自治區本級羊絨收儲貼息資金2000萬元、工作經費和公檢費300萬元由自治區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四)鼓勵技術改造和創新,實現羊絨產業轉型升級。
賦予羊絨產品生態、時尚、美麗和溫馨等文化功能,以產品設計國際化為標準制定發展戰略,明確羊絨製品的市場定位,鼓勵和引導重點羊絨企業進行藝術創作和品牌創新。鼓勵羊絨骨幹企業積極引進和吸收國際先進工藝和技術,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建立全區羊絨製品設計研發中心,提高產品科技含量、附加值和利潤率,提高國際話語權。對技術創新企業按照投入科研經費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企業技術改造給予貸款貼息補助,單個項目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加快園區建設,提升羊絨產業集中度。
推進重點羊絨產業園區建設,通過兼併、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進一步提升羊絨產業集中度。以現有的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包頭市、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羊絨加工企業布局為基礎,合理規劃和引導企業向重點園區集聚。建立以赤峰市為中心,輻射錫林郭勒盟、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的東部區羊絨產業聚集區。力爭建成5個國內領先的、富含文化品位的羊絨製品加工、展示和旅遊觀光綜合產業園區。鼓勵和引導園區內企業通過建立戰略聯盟加強合作,對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對市場進行細分與共享,實現聯合發展。重點羊絨產業園區要為入園企業提供水、電、氣、路、通信、污水處理等完善的基礎設施。支持羊絨產業園區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發揮電力優勢促進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內政發〔2013〕7號)要求,建設相匹配的熱電聯產動力車間,集中向園區企業供熱、供電、供氣。
(六)實施自主品牌建設工程,增強國際話語權。
以品牌設計國際化為標準制定品牌發展戰略,鼓勵和引導企業在提高產品品質的基礎上,收購國際知名品牌,提升國際行銷管理水平,拓展海外行銷渠道,設立海外直營公司,建設內蒙古羊絨旗艦店,擴大品牌宣傳。制定自治區創建羊絨知名品牌獎勵和扶持辦法,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羊絨自主知名品牌,加大對自主品牌建設的扶持力度。對收購國際化品牌和在海外以自主品牌開設直營店且銷售額實現5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300萬元補助,在海外每註冊1個自主商標並實現銷售額2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補助,對在國內省會城市及重點城市聯合建立內蒙古羊絨旗艦店會員實現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的補助;從2013年開始對羊絨產品獲得國家馳名商標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參加由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境內展覽、展演和參加國外展會的,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70%的經費補助,補助上限為50萬元。以鄂爾多斯、鹿王、東達蒙古王、維信、盤古王、大根來、焱太、東黎、凱蘭等國內知名品牌為基礎,通過5至8年集中扶持,打造2個以上國際品牌。
擴大品牌宣傳,提升內蒙古羊絨產業品牌知名度。自治區人民政府每兩年主辦一次國際性羊絨博覽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相關組織、有關部門及重點企業參加,舉辦羊絨高峰論壇,進行產品展示和學術交流等。內蒙古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會負責此項工作,鄂爾多斯羊絨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具體承辦展會。
(七)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構建國際一流的毛絨纖維質量檢測體系。
積極支持國家確定在我區開展的毛絨質量檢驗體制改革試點建設,建立毛絨生產、檢測、流通、質量監督新機制。建立種羊和羊絨質量鑑定機構,完善質量監督體系。自治區家畜改良站承擔種羊質量檢測鑑定工作。自治區纖維檢驗局牽頭建立羊絨質量監督所,制定國際先進的檢驗檢測標準體系,按照國際標準建設毛絨纖維檢驗實驗室和現場取樣設施,在生產、交易環節全面推行公證檢驗制度。在羊絨主產區、加工交易集散地建設國際一流的毛絨纖維質量檢測與交易一體化平台。完善臨河市、赤峰市2個羊絨交易市場功能,引導和鼓勵毛絨收儲經營者進入市場交易,建立產品溯源、質量分級、公證檢驗、市場拍賣的現代流通方式,提高對羊絨市場的掌控力。
加強羊絨質量法制建設。一是加快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毛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確立羊絨質量監督管理法律制度,依法打擊羊絨質量違法行為,保證羊絨產業整體健康發展。二是推行羊絨產業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搭建以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為基礎,以產品編碼管理為溯源手段的質量信用平台,實施企業質量信用信息發布和分類監管制度。三是加強對羊絨購銷環節執行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打擊摻雜摻假、不執行淨絨計價、壓等壓價、侵害農牧民利益的行為。
三、政策措施
(一)切實加大對羊絨產業的財政及金融支持。
設立羊絨產業專項發展資金。在2000萬元羊絨收儲資金的基礎上,自治區本級財政預算從科技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中整合1億元,設立羊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優質絨山羊提質、品種保護和標準化養殖示範區建設,支持開拓國際市場,進行藝術創作、品牌創新和自主品牌培育,支持羊絨產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新產品研發、電子銷售網路平台建設。
加大對羊絨產業的金融支持。對一些規模大、信譽好、帶動就業明顯的羊絨加工企業,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一是銀行根據企業信用等級,提高對高等級信用企業的貸款或授信額度。二是加強銀企合作,在企業資產抵押和擔保機構擔保的基礎上,適度加大銀行對企業的授信力度,實行一次審批、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三是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並簡化審批程式,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四是組建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中小羊絨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和融資服務。
(二)最佳化羊絨產業發展環境。
積極推動羊絨產業從國家限制性發展行業調整為鼓勵發展行業,絨山羊飼養與綿羊享受相同的政策。將羊絨產業作為自治區優先發展產業給予優惠的土地供應政策。羊絨產業建設用地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優先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並在下達年度計畫時給予用地指標支持;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需要受讓的,可在不低於國家最低價格標準的前提下,享受土地出讓價優惠政策;凡經批准進入產業園區的羊絨企業,可以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對羊絨產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業增加容積率,增加容積率後不再徵收土地出讓價款,利用國有未利用地進行羊絨產業項目建設的,享受國家有關用地優惠政策;對於羊絨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定期減免。
(三)加強對羊絨產業發展的組織領導。
自治區農牧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負責我區羊絨產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農牧業廳。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在自治區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協商,密切相互配合,儘快制定和完善各項政策措施。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包頭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和烏蘭察布市等有關盟市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
(四)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協會的橋樑紐帶作用。
儘快組建內蒙古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會羊絨分會,根據羊絨產業發展趨勢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行業政策、法規、規劃等提供諮詢和建議;制訂實施行業行為規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營造行業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提供行業信息和諮詢服務,組織展覽會、專題研討會、學術講座及國際交流等活動,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