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校衛隊

內蒙古科技大學校衛隊

內蒙古科技大學校衛巡邏大隊簡稱內科大校衛隊,是由內蒙古科技大學保衛處直接領導的學生組織。是以“從嚴治隊,服務師生”為目標,以樹立”平安校園”形象,有效保證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師生的人身安全為宗旨的民眾性治保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科技大學校衛巡邏大隊
  • 領導機構:內蒙古科技大學保衛處
  • 指導老師:青格樂圖
  • 現任隊長:杜雯菲
  • 中隊長: 
發展歷史,工作規定,隊員選拔,隊長確定,獎懲辦法,工作條例,工作職責,隊長工作,門衛管理,機動巡邏,會客制度,儀表衛生,執勤制度,請銷假,例會制度,相關連線,

發展歷史

內蒙古科技大學校衛隊始建於公元1997年,當時由於原包頭鋼鐵學院新遷入新址,周邊環境複雜,保衛隊伍人數有限等原因,學校萌發了在學生特困生中組建治保隊伍的想法。當時此想法得到校領導的認可後,由學工處牽頭、在團委、保衛處的支持下,一支由48名特困學生組成的學生校衛隊就此誕生了。當時的校衛隊的任務參加保衛處組織的夜間巡邏,實驗樓、辦公樓門衛每崗2人,每晚派8至10名隊員在校園內進行巡邏。為不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巡邏隊每晚只安排4個小時的巡邏任務(補助標準:每人1元/時)。各門門衛除上課外,雙休日白天保證一人值班,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30到次日7:30保證兩人在崗(初定補助標準為:每人75元/月,2003年補助標準改為:每人150/月)。儘管待遇低,但是同學們的積極性是十分高的。通過兩年實踐,從1999年3月開始由保衛處專人負責,保衛處著手制訂了學生校衛隊章程,對校衛隊的性質,各門衛、巡邏隊制定了任務標準,對隊長職責,隊員義務,以及相應的獎懲辦法等均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經過十餘年的發展,現在的校衛隊以成為有著一百五十多人的組織,並且工資由6元/小時增至8元/小時,已成為內蒙古科技大學最大、最重要的勤工儉學平台。

工作規定

學生校衛隊是由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自治組織。學生是學校的主體人群,學校的各項工作都必須以為學生服務為中心,校衛隊工作的主要對象使學生,受益者也是學生。
校衛隊是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和維護學校日常穩定的生力軍。江澤民總書記說過:“穩定是能壓倒一切的”,“穩定重於泰山”。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偉大實踐告誡我們“沒有穩定就沒有一切”。極好的社會治安,維護好社會穩定是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的頭等大事,高校與社會是息息相關的。高校是各種科技人才密集的地方,也是高科技的發源地,更是廣大學生求知深造,探討研究現代科技知識的場所。認真抓好學校內部治安管理,切實維護學校政治穩定是保衛部門的神聖職責和黨的使命,面對如此關榮而艱巨的任務,關靠保衛幹部的艱苦努力還不夠,因此,我們必需發動民眾,依靠群場群治。
學生是學校的主體人群,必須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組織校衛隊在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食堂、宿舍區等公共場所維護治安秩序。同時又可將安全事件防範於未然。由於校衛隊隊員來之於普通學生,通過他們不僅可以及時去調節同學之間的矛盾糾紛,且更加容易溝通。只要堅持實事求是,以理服人,利用同學之間易於溝通的特點,對廣大同學特關心的疑點、難點、焦點問題也能有及時的反饋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校衛隊是培養四有人才和培養廣大學生綜合素質一片小天地。高校是培養科技人才的搖籃,高科技人才應該有理想,有意志,有文化,有道德的綜合素質高的人才。我校校衛隊能做到百年如一日,其中有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選拔隊員時注重隊員的綜合素質,對他們的政治思想和身體方面都有較為嚴格的要求。要求他們敢抓敢管,頭腦敏捷,反應靈敏,敢于堅持原則,善於處理問題。對於在校同學違紀行為必須去提醒並制止;對於社會閒散人員,必須去管理。校衛隊必須保持良好的心態去正確現實,在同學面前不能發脾氣也不能訓人罵人,更不允許出手打人;時時要嚴於律己,凡是要求被人做的,自己首先必須做好,只有這樣才能在別人面前理直氣壯。良好的環境對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起著重要的作用。

隊員選拔

校衛隊全部由特困學生組成,隊員人數占學校總人數的1%比率即可,新隊員占校衛隊總人數的70%左右。一般情況下,大四老隊員在即將畢業離校的後一個學期的三月一日換屆;新隊員在入校後的第三個月為開始加入校衛隊,此時是每年新生的入學教育和軍訓已經順利結束,全新的大學生活剛剛開始,學生正是面臨人生大轉折的關鍵時刻,他們對周圍的生活有一種特別的關注和全新的感受,他們的各自的特點都將藉助學校的這個平台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學校提供了可由學生自由選擇的各類社團組織和勤工助學崗位,這些極具吸引力的活動大大提高了同學們的積極性。然而學校校衛隊在學校各類勤工助學崗位中獨具特色,因此他對隊員的選擇必需優中選優。

隊長確定

學校校衛隊一般設立隊長一名,副隊長一名,小隊長根據情況可設多名。校衛隊隊長一般由三年級的老隊員擔任,主要管理校衛隊內部各項事務,合理安排隊員的值班時間,並對校衛隊值班情況起到一個監督教導的作用;副隊長一般由二年級的老隊員擔任,主要任務是協助隊長完成在校衛隊展開的各項工作,同時對校衛隊日常的值班做監督和指導;小隊長則由新隊員共同來擔任,主要為了對新隊員進行進一步的培養。
隊長、副隊長選舉方法:可用民主投票的方式選舉,也可由上一屆隊領導提名推薦,全體隊員投票或舉手通過。選舉結果報保衛處審批,通過後方可正式上任,任期一年。正式上任後應向全體隊員發表演說和做出工作承諾,全體隊員將按承諾來監督隊長的工作。對認真負責,工作能力強,並工作出成績的隊長,副隊長可連任兩屆。

獎懲辦法

學校校衛隊隸屬於保衛處,獎懲辦法主要按照《大學生手冊》、《學生工作條例》、《學生校衛隊工作條例》的有關條款,享受學生幹部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學分制規定中的各種獎勵加分。特殊貢獻還可享受特殊的獎勵。

工作條例

工作職責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制度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保持校內良好秩序。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熱愛本職工作,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隨時準備應付
可能的突發事件。
4、立場堅定,敵我分明,敢於和壞人壞事作鬥爭。
5、執勤時應做到四勤:勤問,勤看,勤登記,勤檢查。
6、依據校衛隊職責範圍積極開展工作,團結同志,互相協助。
7、積極同各種犯罪現象作鬥爭,維護校內治安和安全,熱心為全校師生員工服務,講究文明禮貌,注
意工作方法。
8、愛護辦公、生活設施,不得毀壞性使用。
9、記錄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問題隨時準備應付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並及時匯報。
10、保護案件,事故現場,防止轉移和破壞,。
11、積極參加搶險和救災,做好義務消防,保衛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配合有關部門,維護大型文體活動的秩序。
13、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隊長工作

1、負責學生校衛隊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業務學習和業務訓練,不斷提高隊員的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3、組織隊員做好校內的治安防範工作,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維護校園內部治安秩序。
4、執行查崗查哨制度,定期檢查值班記錄,及時了解值班情況。
5、搞好日常管理工作,關心隊員生活
6、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加強內外團結
7、公正 公平 公開嚴格執行考勤考核制度
8、根據保衛處要求布置任務,組織安排工作

門衛管理

1、在校內施工,打工及送貨人員一律憑《臨時出入證》出入校門。
2、來客來訪及聯繫業務人員進入校內,必須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主動到門衛登記,辦理會客登
記手續。
3、來校參加會議、研究座談的人員,主辦單位提前向門衛人員書面說明來人數量,時間等,並由專人
負責在校門口接待。
4、所有機動車輛經過門衛時,司機應主動出示保衛處統一發的車輛通行證,方可通行;計程車禁止
入校,確因特殊情況需帶計程車進校的,須經保衛處同意,方可進入。騎腳踏車出入校門應主動下車
推行。
5、各種機動車輛進入校內,必須限速行駛,禁止鳴笛和隨意停放。
6、攜帶大件或者貴重物品等出入校門,一律憑有關單位簽發的《攜帶物品出門證》,經門衛人員查驗
證物相符,方可出門。
7、禁止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電擊器及危險物品出入校門;禁止獸力車入校;禁止將犬類
帶入校內;禁止無證商販擺設占或流動叫賣;禁止商販在學校門前擺設攤點,堆放雜物。
8、外來車輛晚8:00以後,不得進入校內,確需進入校區時,須經保衛處同意。
9、禁止一切社會閒雜人員進入院內。校外人員到校內學習。實習或參加文體活動,須在規定時間內,
持有效證件登記後方可入校,其他時間一律不得進入校內。
10、出入校門應該自覺遵守門衛制度,接受門衛人員詢問和管理。對無理取鬧、干擾門衛管理者,依照
學校有關管理規定給予處理。

機動巡邏

1、負責校內公共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巡邏、巡查、做好治安的防護工作。防範工作包括防火、防盜、放
政治事件和自然災害事故。
2、在執勤過程中發現形跡可疑、身份不明人員,應進行盤查,發現問題及時送保衛處處理;發現可疑
物品,立即查明情況,報告保衛處。
3、發現盜竊、流氓行為,應立即設法將嫌疑人擒獲。
4、發現打架鬥毆,擾亂校園秩序的,應勸阻制止,控制局面,制止不聽的,扭送保衛處。
5、發現火情及其他災害事故,立即向保衛處報告,並及時補救。
6、在工作中要著裝整齊,姿態端正,保持好良好形象;不準吸菸,嚴禁酒後上崗。
7、文明執勤,語言規範。在處理問題是賬務政策,講究工作方法。
8、執勤過程中不得在一個地方長時間逗留休息。
9、協助保衛處參加校園治安秩序及學校一些重大活動的治安管理工作。
10、日常工作接受保衛處的領導,學校重大活動須聽保衛處統一指揮。

會客制度

1、外單位來校聯繫工作,辦理業務人員,需持介紹信或有關證明,填寫會客單後方可入校。
2、私人來訪者,必須在門衛處填寫會客單方可入校。事畢應給值班人員交回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方可
離校。
3、來訪者攜帶的物品,進校時必須在會客單上註明。被訪者如托人捎帶物品出校,被訪者應攜帶本人
證明,在門衛室登記,方準放行。

儀表衛生

1、校衛隊員不準留長髮、怪發、光頭和鬍鬚,衣服乾淨整潔,上崗時嚴格著裝,立正執勤。
2、校衛隊員負責各值班室的衛生,及時清潔地面、擦洗床桌、椅,及時清理垃圾,切勿亂倒。
3、值班室各類東西擺放到位,保持屋整潔。

執勤制度

1、值班時必須衣冠整齊,姿態端正;不許吸菸,不準手插口袋,不準和他人閒談,嚴禁酒後上崗。
2、扣留、扣押及拾得遺忘物必須上交保衛處,不得私存。
3、執勤人員應及時對門前停放的違章車輛進行清理,保持門崗區域整潔暢通。
4、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掌握原則,注意方式,保持良好形象,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需講明道理,耐
心勸導,避免出現過激場面。
5、保持電話完好暢通,非有關門衛事宜,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借用。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缺崗、空崗。

請銷假

校衛隊隊員有事必須逐級請假,事後銷假,否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例會制度

為了提高校衛隊隊員的各項素質,更好地服務師生員工,校衛隊隊長每周定期召開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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