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豐鎮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豐鎮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豐鎮政府下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豐鎮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適用範圍: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
  • 基本原則: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
  • 資金轉移:跨省流動就業轉移養老保險關係
暫行辦法,三位一體,

暫行辦法

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摘要)
為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的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就業時養老保險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時,按本辦法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在省內流動就業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具體辦法並備案施行。
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跨省異地定居的,不再轉移養老保險關係。
二、基本原則。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其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就業所在地。參保人員在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其流動前後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參保人員未達到退休年齡,除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外,不得提前終止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
三、資金轉移。跨省流動就業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時,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具體計算為,1998年1月1日之前個人繳費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同時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的12%的總和轉移養老保險資金。實際就業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資金。
四、關係接續。對跨省流動就業以及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參保人員,應當及時辦理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轉移接續手續。對其中已滿50周歲的男性和已滿40周歲的女性,且就業參保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原則上應在流動就業之前的參保地繼續保留養老保險關係,同時在新就業地建立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按新就業地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後再流動就業或在建立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所在地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將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轉移歸集到原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或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地。
五、退休地的確定。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其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實際繳費滿10年(含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年限,下同)的,在該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養老保險待遇;實際繳費不滿10年的,將其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參保繳費滿10年以上的原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沒有滿10年以上原參保地的,轉回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六、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參保人員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在核定養老保險待遇時,以本人在各參保地的各年度繳費工資和最後辦理退休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
七、轉移接續關係的經辦。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原就業地社保機構應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養老保險關係並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本人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提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由兩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的轉移接續手續。

三位一體

11月10日,市勞動保障局在豐鎮市召開全市勞動信訪、仲裁、監察工作現場會議,專題研究分析如何發揮勞動信訪、仲裁、監察三位一體的作用,確保全市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各旗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隊長、仲裁辦主任參加了會議。市勞動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景文,副局長、紀檢組長孫補,市信訪局副局長常達偉,豐鎮市副市長武玉亮及勞動保障局局長蘇茂峰出席了會議。
會上,豐鎮市勞動保障局介紹了勞動信訪、仲裁、監察工作“三位一體”,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經驗和做法。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孫補就全市勞動信訪、仲裁、監察發揮“三位一體”作用,促進全市和諧工作進行了總結分析。既在勞動信訪方面通過規範信訪流程、明確信訪責任、推行“一把手”責任制、變上訪為下訪、適時通報批評、嚴格信訪督辦等制度,有效地遏制了越級上訪問題,1—10月到市上訪的勞動保障方面的案件占全市上訪總量的35%,而越級到北京、自治區上訪的勞動保障案件占全市越級上訪的5%。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14件,調解157件,裁決16件,其他方式處理16件,正在審理25件,比同期增長了44.6%;勞動監察對2028戶用人單位進行書面審查,督促補簽勞動契約1.6萬人,為1145名農民工追討工資360餘萬元,督促53戶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216.6萬元,受理民眾舉報案件23件,處理23件,把大量的民眾訴求引導到了法律程式,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層,有效的維護了全市的穩定。同時也發現個別單位的領導對信訪工作重視不夠,個別機關存在著政策不夠熟、態度不夠好的現象;在仲裁方面,不少單位機構不健全、業務不專業,經費不到位,本應該當地解決的當地解決不了的現象;在勞動監察方面,不少單位監察工作力度不夠、覆蓋面不廣,不同程度的存在著畏難情緒,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有效的應對方法等,並要求各單位及時予以克服
會上,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張景文對今後兩個月及元旦春節前後的勞動保障信訪、仲裁、監察工作進行了具體布置,要求:一要正確認識勞動信訪、仲裁、監察工作的重要意義。二要不斷改進工作思路,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能力。三要不斷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力度,積極推動擴面征繳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四要進一步抓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積極引導民眾對個人的訴求走法律程式,努力減輕信訪工作壓力。五要暢通投訴渠道,建立推行信訪、仲裁、監察“三位一體、歸口辦案”制度,集中解決好當前存在的信訪問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事發地,確保全市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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