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師範大學盛樂校區管理委員會簡介如下,
1.盛樂校區管委會是學校黨委和行政的派出機構,在校黨委和行政的直接領導下,代表學校對盛樂校區各項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管理,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2.學校在盛樂校區的各項業務工作遵循學校各業務主管部門延伸管理與管委會管理相結合,具體實施過程以管委會管理為主的工作原則。
3.管委會協助組織部對在盛樂校區工作的處級幹部進行考核。
4.管委會作為甲方(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對盛樂校區各類設施的維修和維護建議,並對相關的實施過程進行管理。
5.盛樂校區新上項目、新的建設方案及其它設施的變化和設定須事先經管委會結合校區的發展和規划進行審核。
6.盛樂校區學校所有房屋的使用、管理、分配及出租歸口管委會協調管理。如有必要出租學校房屋,則由管委會代表學校簽訂出租協定。兩個後勤集團在盛樂校區內自建房屋的出租需經管委會審核同意。
7.各職能部門常駐盛樂校區的人員要相對固定,如人員變動需報管委會備案。
8.在已有規劃的基礎上,管委會負責牽頭做好盛樂校區新的發展和建設規劃,經黨委會研究確定後,由管委會按新的規劃對盛樂校區進行管理。
9.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制定盛樂校區管理的相應工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
10.管理好在盛樂校區舉辦的其它各類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