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涵論

內涵論,Intensionalism,語言哲學中的一種主張,認為在自然語言中具有語義結構的獨立層次的種種關係,它們決定表達式的指謂和真值條件,它們不能還原為語義結構的任何其他層次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涵論
  • 外文名:Intensionalism
  • 提出者弗雷格 丘奇
這種立場是由弗雷格丘奇提出的,表明意義決定指稱,但它受到奎因對分析與綜合區分的抨擊的挑戰。內涵論對立於外延論,後者反對內涵邏輯,並提出,我們應該把一切含有內涵概念的陳述翻譯為僅含有外延語詞的陳述。近來有人提出了內涵論的弱的形式。它區分了類相指稱(把表達式作為語言的詞語和詞組)和殊相指稱(把表達式作為在語言的使用中所產生的詞和詞組的話語和標題)。因此,這一軟弱形式主張:意義決定的是類相指稱,而不是殊相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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