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內河運輸船舶是內河水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內河船型標準化是構建現代化內河水運體系的必備要素,也是內河水運節能減排的重要內容。船型標準化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到技術(船型主尺度、標準船型技術方案,標準船型設計準則、安全技術標準、技術方案評估指南等)和政策(市場準入、經濟鼓勵政策)等多方面,船型主尺度系列是船型標準化的技術基礎。
但從中國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成效評估結論看,與中國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目標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可見以交通運輸部公告形式發布的《長江水系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其執行力度不強。必須經過充分調研及尺度系列套用評估,進一步完善和最佳化現有成果。依據標準化的統一、簡化、協調和最最佳化原則,對標準的技術內容進行篩選和提煉;按照標準的編制原則和方法,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第1部分:長江水系》(GB 38030.1-2019。
編制進程
2016年10月11日,國家標準計畫《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第1部分:長江水系》(20160973-Q-348)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提出,348(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2016年10月-2017年4月,成立標準制修訂小組,通過實地調研、函調、客戶走訪等多種方式收集市場需求變化,航運基礎設施建設狀況及規劃,船東、航運企業、管理部門對標準船型市場使用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等。
2017年4-7月,根據調研收集的材料完成徵求意見稿初稿及編制說明。
2017年7月27日,全國內河船標準化技術委員組織召開了標準中期成果諮詢會。
2017年8-11月底,根據中期成果諮詢會上專家的建議以及交通運輸部領導提出的要求,進一步補充完善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2018年4月,交通運輸部召開專題研討會,對徵求意見稿進一步研討。
2018年6月中旬,完成徵求意見稿(修改版),上報主管部門。
2018年7月24日,交通運輸部科技司組織召開專題研討會。
2018年8月6日,根據7月會議精神,進一步修改完善徵求意見稿,擬向社會各相關單位廣泛徵求意見。
2020年2月1日,國家標準《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第1部分:長江水系》(GB 38030.1-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第1部分:長江水系》(GB 38030.1-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麗錚、紀永波、陳順懷、金雁、駱義、王前進。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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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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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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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型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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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總體技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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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參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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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第1部分:長江水系》(GB 38030.1-2019)規定了長江水系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的船型編號、總體技術要求和主要參數。該標準適用於通過長江水繫船閘、升船機等通航建築物(不含三峽升船機)的新(改)建船舶,包括乾散貨船、化學品船、油船、駁船、貨櫃船、滾裝貨船和自卸砂船。
實施情況
在該標準發布後,應及時組織宣傳、培訓、貫徹、實施。為適應未來長江水系航運市場的變化、促進技術進步,提高運能和船舶運輸效益,應在在不斷總結船舶營運實績的基礎上,啟動動態維護機制,對該標準予以實時維護,並拓展。
2019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國家標準落實工作的通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20年2月1日起,安放龍骨或處於相似建造階段的通過長江水系、京杭運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運幹線、珠江水系“三線”、黑龍江—松花江的新建過閘運輸船舶以及改建中涉及總長或總寬變化的已有過閘運輸船舶,其總長、總寬尺度按《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執行。
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中國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新(改)建過閘運輸船舶可自願選擇申請按現行內河過閘運輸船舶船型主尺度規定,或是按《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規定執行。
各級水路運輸管理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船舶檢驗機構、船閘管理部門要加強內河過閘運輸船舶船型主尺度政策宣貫實施。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積極引導中國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新(改)建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的過閘運輸船舶;2020年1月31日後,不得為不符合《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要求的新(改)建過閘運輸船舶辦理審圖、檢驗、登記、營運、過閘等手續。
意義價值
《內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第1部分:長江水系》(GB 38030.1-2019)的頒布實施,可更好地對接國家戰略,推進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建設,最大限度地滿足長江等內河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要,更有效地推進新時期中國長江水系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更有利於科學引導和規範運輸市場,最佳化運力結構;更有利於提高船舶與船閘、升船機等通航設施的適應性,提高通航效率;更能充分發揮內河航運低碳優勢,有助於建成暢通、高效、平安、綠色的現代化內河水運體系的目標,將產生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
該標準制定以提高長江水系航道和船閘等通航設施的利用率,促進船舶技術進步,對提高船舶節能環保、控制污染排放,保護長江流域環境質量為目的,船舶總長、總寬是影響船閘(升船機)通航效率的關鍵參量,考慮將其作為強制性指標,可全面提高船型標準化率,將有利於提高樞紐通過能力,充分發揮內河航運低碳優勢,實現長江水運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