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東興區衛生健康局

內江市東興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內江市東興區機構改革方案》(內東委發〔2019〕21號)和《關於〈內江市東興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內東機改領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

內江市東興區衛生健康局是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內江市東興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江市東興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內江市東興區太白路37號、平安路77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政策。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政策、規劃,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與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牽頭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負責全區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區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照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基本藥物使用政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七)制定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全區中醫藥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黨建、保密、績效管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年鑑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人事與科教股。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人才和科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醫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有關醫療衛生方面的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負責科技隊伍建設和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使用工作。組織指導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規劃與財務股(審計股)。承擔全區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本系統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工作。承擔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及短缺藥品監測預警。
(四)信息與統計股。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區域衛生健康信息平台及套用開發建設;統籌、協調、管理、指導信息化建設套用和網路安全工作。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創新信息技術與行業服務管理融入融合協同工作機制,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人工智慧套用發展。承擔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
(五)醫政醫管股(健康扶貧辦公室)。擬訂基層衛生健康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無償獻血、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地方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績效評價、考核和審批制度。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承擔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工作。組織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負責重要任務和重大會議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針對民營醫療機構制定優惠衛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保健工作政策及規劃。負責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重要領導、重要外賓來東興區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管理老齡健康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六)綜合監管股。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放射衛生監管職責。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承擔全區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監管體系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物廢水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管理股(重大傳染病與職業病防治股、愛滋病防治股)。擬訂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實施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監測。擬訂衛生應急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承擔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擬訂愛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規劃、標準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防治工作。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負責有關疫情監測。
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
(八)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指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政策、規劃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評審評價工作。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九)中醫藥股(健康服務業發展股)。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中醫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對全區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監督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中醫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以及參與中醫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實施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統籌協調推進全區中醫藥產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
(十一)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貫徹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愛國衛生運動規劃、計畫及有關實施辦法。承擔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健康科學普及、創建健康(衛生)縣城、鎮、村單位和農村改廁、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導、督查重點行業和基層愛國衛生工作。
(十二)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推動有關方針政策措施與教育、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領域的銜接。承擔衛生健康新聞、信息發布、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吳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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