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內江市委 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內委發[2010]10號),設立內江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簡稱文化新聞出版局),掛內江市著作權局牌子(簡稱著作權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江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
  • 簡稱:文化新聞出版局
  • 隸屬單位:內江市著作權局
  • 時間:2010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市廣電局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管理職責劃入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
(二)將市廣電局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劃入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
(三)將市廣電局的廣播電視電影市場的監管職責劃入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
(四)將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職責及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管理職責劃給市廣電局。
(五)增加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管理和相關產業規劃、項目基地建設、市場監管職責。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工作、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新聞出版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三)扶持和促進文化和新聞出版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和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四)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推進文化藝術領域和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及藝術教育、科研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六)組織實施全市文物考古發掘、保護管理、開發利用和文物執法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普及工作。
(八)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和動漫、網路遊戲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出版物內容、出版物市場、出版活動和印刷業的監管,查處違規活動。
(十)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十一)監督管理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與管理,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二)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及著作權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三)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承擔古籍整理出版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文化市場、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廣播電視電影市場,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和新聞出版活動進行行業監督,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五)管理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內江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內江市著作權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行政、財務、後勤管理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及人事管理、人才發展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
擬訂文化藝術、社會文化事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和代表市級以上水準具有地方特色的重點藝術院團;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藝術普及與基層民眾文化活動;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擔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組織評審工作,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開發和普及工作。
(三)文化市場科
(行政審批科)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藝演出、展覽、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進行監管;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負責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承辦局機關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新聞出版科
(內江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和管理,負責對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負責市內報紙、期刊、圖書的審讀、鑑定和年檢工作;負責對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出版活動及網路和數字出版的內容、出版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印刷企業(含打字、複印)實行經營許可和對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實施準印許可;負責著作權管理、保護使用工作,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農家、社區書屋工程建設並指導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市“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文化產業科
(文物科)
擬訂文化和新聞出版產業(簡稱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建設和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指導、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開發與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建設、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和新型文化業態的培育;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維修、發掘等業務工作;指導博物館事業,負責館藏文物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文物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文物執法與監督,查處文物違法案件;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內江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內江市著作權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著作權局局長由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局長兼任)、副局長2名,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縣級),調研員或副調研員1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市委有關規定辦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一)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項目基地建設及市場監管;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市廣電局負責對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二)新聞單位記者證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和管理。市廣電局協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對廣播電視新聞記者證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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