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保

廣義的內保即內部保全,是酒店/旅遊/餐飲等行業的安保人員。還包括很多國有企業的保衛幹部、職工。如:經警,現在叫經濟護衛隊,也屬於內保。

內保,公安機關內設機構,稱為內保科(處,局)。後稱經濟保衛科,現在獨立成為專門的內保分局。主要負責處級內設有保衛部門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的保衛,業務指導、監督檢查,人員培訓,槍枝使用,審批等日常業務,以及這些單位 內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處。在公安內部劃分為二處,或三處。

內保應有的條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保
  • 釋義:酒店/旅遊/餐飲等行業的安保人員
  • 年齡:20-30歲
  • 特點:有良好的儀表形象,反應靈敏等
20-30歲左右,有良好的儀表形象,反應靈敏,洞察力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內保管理條例
單位違反內保管理條例,存在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並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種內保特指在非法場合的保衛人員,如地下賭場和色情場所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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